三从四德【拼音】:sān cóng sì dé解释封建礼教束缚妇女的道德标准之一。出处《仪礼·丧服·子夏传》:“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周礼·天官》:“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示例从来不出闺门里,羞答答怎便将男儿细窥,则我这~幼闲习,既嫁鸡须逐他鸡。 ★元·无名氏《隔江斗智》第三折近义词逆来顺受、百依百顺反义词倒行逆施、大逆不道语法作主语、宾语、定语;指封建礼教英文the three obediences obey her father before marriage, her husband when married, and her sons in widowhood and the four virtues法文trois obéissances (à son père,à son mari et à son fils) et les quatre vertus (de chasteté
“三从四德”是中国古代社会规范女性行为与道德的核心准则,源自儒家礼教对妇女角色的系统化要求。其概念成形于先秦时期,在《仪礼·丧服》及《周礼》等典籍中初见雏形,后经汉代儒家学者系统整理并强化,成为封建社会女性教育的基石。“三从”一词最早见于《仪礼》,指女性在人生不同阶段应服从的对象;“四德”则详载于《周礼·天官·九嫔》,具体规定了妇女应具备的修养。这套规范伴随着父权制与宗法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深刻影响了中国近两千年来的家庭结构与社会伦理。 “三从”具体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一要求确立了女性终身处于从属地位的社会定位:未婚时须听从父亲安排,出嫁后以丈夫为权威中心,丈夫去世后则需服从成年儿子的决策。其本质是通过对女性自主权的全面剥夺,确保家族权力始终掌握在男性手中,从而维护父系血缘的纯正性与财产继承的秩序。值得注意的是,在具体实践中,“从子”往往受孝道伦理制约,实际多表现为母子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但男性在宗法事务中的主导地位从未改变。 “四德”包括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四个维度。妇德强调贞顺守节、善事尊长,核心是培养符合礼教的道德品格;妇言要求言辞恭谨、不道恶语,注重沟通时的分寸感;妇容并非追求艳丽,而是讲究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妇功则指纺织烹饪、相夫教子等家务技能,体现女性在家庭中的实用价值。与“三从”的强制性不同,“四德”更侧重于通过教化塑造符合社会期待的女性形象,将道德约束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使规范内化为自觉行为。 这套规范的形成与封建社会生产方式密切相关。在农业经济主导下,男性作为主要劳动力掌握经济权,女性被局限于家庭领域,其价值主要通过婚姻维系家族利益来实现。统治者将“三从四德”与“忠孝节义”的男性伦理相对应,构建出“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范式。宋代以后,程朱理学更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极端贞洁观注入其中,明清时期甚至出现官方表彰节妇烈女的制度化措施,使这套规范逐渐异化为压抑人性的礼教枷锁。 从历史视角审视,“三从四德”在特定时期对稳定家庭结构、规范社会秩序产生过作用,但其本质是封建等级制度的产物。随着近代思想启蒙运动兴起,从戊戌变法提倡“不缠足、兴女学”到五四运动批判“吃人的礼教”,该规范逐渐被解构。当代中国在法律层面已确立男女平等原则,但传统文化中的性别观念仍存在潜在影响。理解这一成语的历史流变,既有助于认识传统伦理的复杂性,也能为当代性别平等实践提供历史参照,促使我们在扬弃传统文化时保持理性辩证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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