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态尽露【拼音】:chǒu tài jìn lù解释丑恶的形态彻底暴露出来。出处明·唐顺之《荆州文集·答茅鹿门知县》:“而影响剿说,盖头窃尾,如贫人借富人之衣,庄农作大贾之饰,极力装作做,丑态尽露。”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成语“丑态尽露”意指一个人或一个群体在某种情境下,将原本隐藏的丑陋、不堪或虚伪的一面彻底暴露出来,无所遁形。这一成语通常带有强烈的贬义色彩,用以形容那些在失去伪装或面临考验时,显露出本性中低劣、可笑或令人反感特质的行为与状态。它不仅仅描述外在行为的失态,更强调内在品质的缺陷被公之于众,往往伴随着戏剧性的反差与讽刺意味。 从语义构成来看,“丑态”指丑陋的姿态、行为或面貌,既可指外貌的难看,更常指品德、举止的卑劣;“尽露”则意味着完全暴露、毫无保留。两者结合,生动勾勒出一种原本被掩饰的丑恶面目彻底显现的过程,蕴含了“纸包不住火”“真相大白”的必然性。这一成语在汉语语境中适用广泛,既能形容个人在利益冲突、情绪失控或道德考验下的失格表现,也能讽刺团体、组织在危机中暴露的混乱与虚伪。 在文化渊源上,“丑态尽露”承载了中国传统道德观中对“表里如一”的崇尚。儒家思想强调“君子慎独”,注重内在修养与外在行为的一致性,而“丑态尽露”恰恰成为其反面典型——当伪装被剥去,真实的自私、虚荣或无能便昭然若揭。古代文献中虽未直接记载该成语的出处,但其意象在古典文学中常见,如《儒林外史》中诸多伪善文人功名破灭后的窘态,或是《红楼梦》中贾府衰败时众人各自奔逃的狼狈场景,皆可视为“丑态尽露”的生动注脚。 社会应用层面,这一成语常见于对公共人物、社会事件的批评与反思。例如,当某些表面上道貌岸然的官员因贪污落马,其奢靡生活与虚伪言辞被揭露时,媒体常以“丑态尽露”点睛;再如网络争议中,一些刻意营造人设的网红一旦言行失控,也会被公众斥为“丑态尽露”。它不仅是道德评判的工具,也反映了社会对诚信与真实的集体期待——人们渴望撕破伪装,看清本质。 值得注意的是,“丑态尽露”的评判往往带有主观性。同一行为在不同价值观下可能获得迥异评价,因此使用时应基于具体事实,避免沦为情绪化攻击。同时,这一成语也警示世人:真正的修养需内外兼修,任何虚伪的掩饰终难持久。在当今信息透明的时代,个体与机构更应常怀自省,以免在关键时刻“丑态尽露”,损及信誉与尊严。 总之,成语“丑态尽露”以凝练的语言揭示了人性与社会中伪装与真实的永恒博弈。它像一面犀利的镜子,照见那些在时光与考验前崩塌的假面,提醒我们:唯有真诚与正直,方能经得起风雨洗礼,不至落入“尽露丑态”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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