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淫之声【拼音】:xīn yín zhī shēng解释淫:淫荡。新制作的淫靡颓废的歌曲。出处汉·刘向《列女传·孽糪传》:“新淫之声,北鄙之曲。”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主语、宾语;用于音乐等
成语“新淫之声”并非现代汉语中常用的固定成语,在权威成语词典中亦罕有收录,但其构成与含义可从字面与传统文化语境中进行解析。该词组由“新”、“淫”、“声”、“音”四个字组合而成,其中“新”指新奇、新颖;“淫”在此处并非现代狭义所指,而多取古典义,有过度、放纵、惑乱之意,如《尚书》中“淫朋”即指邪党,《礼记·乐记》亦有“奸声以滥,溺而不止”之描述;“声”与“音”合指音乐、歌谣或言论。因此,“新淫之声”整体可理解为新奇而放纵惑乱的音乐或言论,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常指那些脱离正统、蛊惑人心、败坏风俗的靡靡之音或邪说。 从历史与文化渊源上看,这一概念与中国古代重视礼乐教化的传统密切相关。自西周以来,音乐就被视为与政教相通、影响社会风气的重要载体。儒家经典中反复强调“雅乐”与“郑声”的对立,如孔子在《论语·卫灵公》中主张“放郑声,远佞人”,因“郑声淫”,即认为郑地的音乐过分柔靡,使人沉溺,有损心志。后世如《礼记·乐记》更系统论述了“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将音乐风格直接关联国家治乱。“新淫之声”在精神内核上近似于“郑卫之音”或“靡靡之音”,皆指那些违背礼乐正统、追求感官刺激、可能导致道德沦丧与社会秩序紊乱的音乐或文化表现形式。 该词组的应用可延伸至文化评论与道德批判领域。在古代文献中,类似表述常被用于指斥当时新兴的、被视为低俗或有害的文艺形式。例如,汉代一些儒者批评民间乐府或外来胡乐为“淫声”,认为其“悲欢过度,非中庸之道”。在政治语境下,“新淫之声”也可能比喻蛊惑君王的谗言或异端邪说,如同《荀子·乐论》所言“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强调不良音乐对民众品格的腐蚀作用。因此,这一成语蕴含着传统文化中对艺术与社会风气应起教化作用的强烈期待,以及对偏离此道的文艺形式的警惕与排斥。 在当代语境中,若借用“新淫之声”这一表述,其批判对象可能指向那些一味追求感官刺激、内容低俗、价值观扭曲的流行文化产品,或指那些标新立异却缺乏实质内涵、甚至误导公众的言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词带有较强的主观价值判断与保守倾向,使用时需注意语境,避免简单以传统标准否定文化创新。实际上,历史上被斥为“淫声”的民间音乐,如《诗经》中的“郑风”,其中不少篇章后来也被视为真挚情感的流露。因此,对“新淫之声”的理解应兼顾历史语境与现实辩证,既要警惕文化产品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也需尊重文化发展的多元性与时代性。 综上所述,“新淫之声”作为一个蕴含传统价值判断的短语,深刻反映了中国古代礼乐思想中对音乐社会功能的重视,以及对于“正声”与“淫声”的严格区分。它不仅是文艺批评术语,也是道德与政治论述的载体,体现了文化保守主义对维护社会正统秩序的关切。在今日探讨这一概念,有助于我们思考文化创新与传承、艺术表达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平衡关系,理解传统文化中独特的音乐观与教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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