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拼音】:yù jiā zhī zuì解释欲:要。想要给人加上个罪名。指随心所欲地诬陷人。出处《左传·僖公十年》:“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示例僧孺数为德裕掎摭,~,但以僧孺贞方有素,人望式瞻,无以伺其隙。 ★《旧唐书·牛僧孺传》近义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反义词语法作宾语;指给人强加罪名
成语“欲加之罪”源自中国古代历史典故,全句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意指若想强加罪名于人,总可以找到借口。这一成语深刻揭示了权力滥用与诬陷行为的本质,反映了社会中对不公与强权的批判态度。 其历史渊源可追溯至《左传·僖公十年》。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晋国大夫里克在晋献公死后,先后杀害了两位继位者奚齐与卓子,并迎立公子夷吾为晋惠公。然而晋惠公即位后,因担心里克权势过大、反复无常,决意除掉他。惠公派人对里克说:“若无您之力,我便无法继位;但您连弑两君,一杀大夫,做您的君主岂不艰难?”里克愤然回答:“不有所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随后伏剑自刎。这段对话中,“欲加之罪,其无辞乎”一语,成为后世成语的雏形,生动展现了当权者以莫须有之罪清除异己的权谋手段。 在语言结构与内涵上,成语“欲加之罪”常与“何患无辞”连用,构成完整表述。它既是一种历史经验的凝练,也是对人性与权力关系的深刻洞察。成语中“欲”字凸显了主观恶意,“加之”强调了行为的强加性,“罪”则指向虚构的过错,整体传递出对蓄意陷害与不公审判的强烈讽刺。其核心思想在于揭露:当强权者决意迫害他人时,所谓的理由或证据往往只是形式,实质是权力意志的肆意行使。 这一成语在历史长河中具有持久影响力。它常见于政治斗争、法律冤案或社会批判语境,如宋代岳飞遭秦桧以“莫须有”罪名陷害,明代于谦在夺门之变后被诬陷谋逆,均可视为“欲加之罪”的典型例证。在文学作品中,成语亦被广泛引用,如古典小说《三国演义》《水浒传》中刻画权谋斗争时,常暗含此意,增强了对黑暗现实的揭露力度。 从现代视角看,“欲加之罪”超越了历史具体情境,成为警示权力监督与司法公正的文化符号。它提醒人们:当缺乏制度约束与公平程序时,任何个体都可能面临无端指控。在法治社会中,这一成语常被用以强调证据至上、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反对主观臆断与恶意构陷。同时,它也渗透于日常语言中,用以批评那些为达目的而捏造借口的行径,体现了民众对公正与真相的朴素追求。 总之,成语“欲加之罪”不仅承载着厚重的历史记忆,更凝聚了对社会正义的深刻呼唤。它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权力滥用的危险,也激励着人们对公平与理性的坚守。在当今时代,重温这一成语,有助于我们反思如何通过制度与道德建设,避免历史悲剧重演,守护每一个体的尊严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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