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国殄民【拼音】:rǔ guó tiǎn mín解释使国家受辱,人民遭殃。同“辱国殃民”。出处明·刘基《春秋明经·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他日西鄙之伐,辱国殄民,果谁之所致乎!”示例近义词辱国殃民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书面语
“辱国殄民”是一个具有强烈批判色彩和历史厚重感的汉语成语,读音为rǔ guó tiǎn mín。该成语由两个动宾结构词组并列而成,其核心含义是指当权者的行为使国家蒙受耻辱,使人民遭受苦难乃至灭绝。其中,“辱国”意为使国家受辱,损害国家的尊严与利益;“殄民”则更为严重,“殄”字本义为灭绝、绝尽,“殄民”即指使人民陷于绝境,生灵涂炭。这个成语通常用于谴责那些昏庸无道、祸国殃民的统治者或统治集团,是古代政治批判语汇中极为严厉的用语。 从历史渊源来看,“辱国殄民”凝结了深厚的传统政治伦理思想。其观念雏形可追溯至早期儒家“民为邦本”和“仁政”的理念。在儒家思想体系中,统治者的合法性建立在保民、安民的基础上,若其行为导致国家蒙羞、民众受害,便完全背离了天命与道义。该成语的定型与流传,与后世对历史上诸多王朝衰败、奸臣误国、昏君暴政等惨痛教训的总结密不可分。它不仅仅是对个别行为的描述,更是对一种导致国运衰微、民生凋敝的统治状态的深刻概括,常出现在史书评述、政论文章或文学作品中,用以警示后人。 在实际运用上,“辱国殄民”的指向性非常明确,主要用于描述极其严重的政治失败。例如,历史上那些签订丧权辱国条约、为私利出卖国家主权、或推行暴政导致大规模战乱与饥荒的统治者,其行为都可被冠以此评语。它超越了普通的决策失误或治理不善,直指那些根本性地背叛了治国护民职责、给国家和民族带来深重灾难的行径。在使用语境上,该成语带有强烈的书面语和正式色彩,情感倾向为极度贬义,表达了说话者极大的义愤与谴责。 与一些含义相近的成语相比,“辱国殄民”的谴责力度更为深重。“祸国殃民”也指危害国家、残害人民,但“殄”字所蕴含的“灭绝”之意,比“殃”(使受祸害)的语义更进一层,更强调其后果的毁灭性。“丧权辱国”则侧重于国家主权和尊严的丧失,而未直接强调对人民造成的深重苦难。因此,“辱国殄民”可视为对“祸国殃民”与“丧权辱国”两者严重后果的综合与深化,是对政治灾难最为彻底的批判之一。 综上所述,“辱国殄民”不仅是一个语言工具,更是一面历史的镜子。它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政治道德的最高要求和对统治者的严厉警示,反映了人们对国家尊严与人民福祉紧密相连的深刻认知。在当代,这个成语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它提醒所有掌握权力者必须时刻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根本,任何背离这一原则、导致国辱民伤的行为,都将被历史和人民钉在耻辱柱上。理解这个成语,有助于我们反思历史教训,更加珍视国家的和平、尊严与人民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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