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重令行【拼音】:wēi zhòng lìng xíng解释权势大,有令必行。出处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十四回:“凤姐儿见自己威重令行,心中十分得意。”示例一个黑脸包公坐镇南京暗地缉拿,一个军机大臣兼两江总督~指挥如意。(二月河《乾隆皇帝》二十三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
成语“威重令行”意指领导者或组织凭借其威严和信用,使所发布的命令、政策或规定能够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贯彻执行。这个成语蕴含着深厚的管理学与领导学智慧,强调权威的建立与命令的可行性、执行力之间的紧密关联。它并非单纯指依靠强权压服,而是更侧重于通过树立令人信服的威望,使得指令的下达与执行过程顺畅无阻,从而实现组织的有效运转和目标达成。 从历史渊源来看,“威重令行”的思想与中国古代法家及兵家的治国治军理念一脉相承。法家代表人物如韩非子强调“法、术、势”的结合,其中“势”即指君主的权威和地位,是法令得以推行的基础。在军事领域,《孙子兵法》也强调将领需具备威严,做到“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即平时法令能贯彻执行的,民众就会养成服从的习惯。一个典型的典故源于《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孙子在吴宫训练宫女时,为申明军纪,果断斩杀担任队长的吴王宠妃,从而树立了绝对权威,此后号令一出,队伍整齐划一。这生动体现了通过确立不可侵犯的威严(威重),来保障命令被严格执行(令行)的过程。 “威重令行”的实现,关键在于“威”与“令”两个方面的构建。“威”是内在的威望和影响力,它来源于多个方面:领导者个人的品德、才能、公正无私的处事原则;以往成功累积的信誉;以及制度所赋予的合法权力。这种威望使下属或民众产生信赖与敬畏,自愿遵从。“令”则指所发布的命令或政策本身,它应当具备清晰、合理、可操作的特点,并且需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如果朝令夕改或命令本身有失公允,即便有威严也难以长久服众。因此,“威重”是“令行”的重要保障,而“令行”的卓有成效又会反过来巩固和提升“威重”,二者形成良性循环。 在现实的组织管理、社会治理乃至国际关系中,“威重令行”的原则都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一个成功的企业管理者,既需要通过专业能力和人格魅力建立权威,也需要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规章能够得到各部门不折不扣的执行。一个国家政府的政策若要有效落地,既依赖于法律与行政体系的权威性,也取决于政策本身是否贴合民意、程序是否正当。反之,如果仅有威严而命令不合理,容易导致消极抵抗或表面服从;如果命令正确但缺乏权威支撑,则可能陷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困境。因此,追求“威重令行”的境界,实质是追求权威的正当性与执行的有效性的高度统一。 综上所述,“威重令行”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成语,它超越了简单的号令与服从关系,深刻揭示了权威建立、命令制定与有效执行之间的辩证关系。它提醒所有处于领导或管理位置的人,真正的令行禁止,根植于深孚众望的威望和合乎情理的法度,这是一种将影响力转化为实际成效的领导艺术,至今仍对各类组织管理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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