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查查 > 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的意思

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拼音】:zhǐ zhǔn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解释指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出处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示例近义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分句;指肆意妄为

成语“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源自中国古代一则讽刺故事,其字面意思是州官有权随意放火,却禁止百姓点灯照明。这一表述生动揭示了封建社会中统治者滥用特权、压制民众的双重标准,成为批评不公与专横行为的经典比喻。

据宋代诗人陆游的《老学庵笔记》记载,该成语的典故发生在北宋时期。某地有一位名叫田登的州官,因其名字中的“登”与“灯”谐音,为避名讳,他下令辖区内百姓不得使用“灯”字,甚至将“点灯”改称为“放火”。到了元宵节,按惯例应张贴“放灯三日”的告示,官吏因避讳只好写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百姓见此荒唐告示,愤而讥讽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故事以幽默夸张的方式,揭露了官员以权谋私、欺压百姓的丑态,其讽刺意味历经千年仍深入人心。

从历史背景来看,该成语反映了封建礼教中“避讳”制度的僵化与荒谬。古代社会为维护尊卑秩序,要求百姓避用帝王或官员的名字,但田登之举已远超常理,演变为对民众日常生活的无理干涉。成语通过“放火”与“点灯”的强烈对比,凸显了统治者特权膨胀与民众权利丧失之间的矛盾,成为底层民众反抗压迫的情感宣泄。

在文化内涵上,这一成语不仅批判了古代社会的阶级压迫,更延伸为对一切不公现象的隐喻。它揭示了当权者往往为自己设定宽松规则,却对他人施加严苛限制的普遍现象。无论是政治领域中的特权行为,还是社会生活中的双重标准,该成语都能一针见血地刻画出其中荒诞。其语言简洁而意象鲜明,使抽象的社会不公具象化为鲜活场景,极具传播力与警示意义。

时至今日,“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仍活跃在现代语境中。它常被用来批评某些机构或个人的特权思想,例如执法者违法不究、管理者严人宽己等行为。成语所蕴含的平等、公正诉求,与当代法治精神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提醒社会必须反对特权、维护公平。其生命力不仅在于生动表达,更在于它始终呼应着人们对正义的永恒追求。

综上所述,这一成语既是历史文化的结晶,也是现实社会的镜子。它从一则古代笑话演变为深入人心的哲理,持续警示着权力滥用的危害,并倡导对平等与公正的坚守。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今天,该成语所批判的现象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值得我们深思与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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