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欺地下【拼音】:bù qī dì xià解释地下:黄泉之下。指人刚正不阿,坚持原则。出处示例我们要~,不能乱给死人栽赃。近义词不欺暗室反义词死无对证语法作谓语、定语;指人刚正成语故事唐朝时期,史官吴竞与刘知畿十分忠实历史事实,撰写《武后实录》,对张昌宗引诱张说诬陷魏元忠作了合乎事实的记载。后来宰相张说要求吴竞修改。吴竞说:“刘知畿虽然故去,我不能让他在九泉之下受到诬陷,我不能徇私舞弊去篡改历史。”
“不欺地下”这一成语并非汉语成语系统中的常见固定表述,在权威的成语词典中通常未见收录。其含义需从字面及可能的语境进行推导和理解。从字面来看,“地下”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中常婉指人去世后所处的世界,即九泉之下、阴间;而“不欺”意为不欺骗、不隐瞒。因此,“不欺地下”的整体意象可理解为:不对已逝去的人(或神灵)撒谎或隐瞒,指行为处事光明磊落,即便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也能坚守诚信原则,无愧于逝者与神明。 这一短语的核心精神,与诸多经典成语所承载的道德观念高度相通。例如,“不愧屋漏”指在无人看见的角落也不起邪念、不做坏事;“暗室不欺”意为即使在独处隐暗之处,也恪守本分,不行欺诈之事;“慎独”则是儒家倡导的自我修养境界,强调在独处时更需谨慎不苟。这些成语共同强调了一种高度自觉的、内化的道德自律,而“不欺地下”则将审视者从“屋漏”、“暗室”等物理空间,延伸至超验的、已逝的先人与神灵面前,其道德要求更为深远和严肃。 从文化渊源上探究,这种观念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悠久的祖先崇拜与敬畏鬼神的传统之中。古人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认为人的言行不仅受到现实社会的规范,更受到冥冥之中天地鬼神与祖先英灵的监察。因此,“不欺地下”体现的是一种贯穿生死、联通古今的终极诚信观。它要求生者对待逝者的嘱托、家族的秘密、历史的真相,都应秉持绝对忠诚的态度,不可因当事人已故而去歪曲、背叛或遗忘。这种诚信,超越了现实利害的计算,是一种对历史、对传承、对生命本身的庄重承诺。 在具体应用上,“不欺地下”可以形容多种高尚情操。例如,历史学家秉笔直书,不为当权者讳,力求还原历史真相,可谓“不欺地下”的列祖列宗与往圣先贤;子女谨遵父母遗愿,妥善处理身后事,传承良好家风,是对父母“不欺地下”;革命者坚守机密,即便面临死亡威胁也不背叛同志与理想,是对战友和事业“不欺地下”;一个人临终时回顾一生,自觉光明磊落,未做亏心之事,亦可坦然面对“地下”先人。它表达的是一种终极的、拷问灵魂的诚信标准。 综上所述,“不欺地下”作为一个富有传统文化意蕴的短语,虽非字字固定的成语,却凝练地概括了中国文化中一种极为深刻的内省性道德要求。它强调在超越世俗监督的维度上,个体仍应保持内心的纯粹与行为的端正,其价值核心与“光明磊落”、“问心无愧”等品德一脉相承,是中华民族重视慎独修养、敬畏历史与祖先的伦理思想的具体体现。在当今社会,倡导这种深入骨髓的诚信自律精神,对于构建诚信社会、培育个人品德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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