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执杖【拼音】:míng huǒ zhí zhàng解释打着火把,拿着武器,公开活动。指肆无忌惮地干坏事出处明·吴承恩《西游记》第40回:“那借金银人,身贫无计,结成凶党,明火执杖,白日杀上我门。”示例夏衍《秋瑾传》:“昨天南乡的愚民听信了谣言,~的去攻打教堂。”近义词明火执仗、明目张胆反义词鬼鬼祟祟语法作谓语、定语、状语;指干坏事英文conduct an evil activities openly
成语“明火执杖”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的固定词组,通常用于形容公开、毫无顾忌地进行非法或暴力活动。其字面意思为“点着火把,拿着棍棒”,形象地描绘了古代盗匪或暴徒在夜间行动时的猖獗场景,后引申为形容行为嚣张、毫不掩饰的恶劣行径。这一成语的形成与中国古代的社会环境和历史背景密切相关,反映了人们对公然违法行为的深刻认知与批判。 从历史语境来看,“明火执杖”最早可能源于民间对盗贼行为的描述。在古代,由于照明条件有限,夜间犯罪往往需要借助火把来照明,而棍棒则是常见的武器或工具。盗贼们公然举着火把、手持器械进行抢劫或破坏,显示出他们对法律和社会秩序的极度蔑视。这种行为不仅危害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挑战了官府的权威,因此逐渐成为公开暴力的代名词。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表述被文人墨客吸收并凝练,最终定型为成语,广泛应用于文学、史书及日常语言中。 在语义层面,“明火执杖”强调行为的公开性和挑衅性。与“偷偷摸摸”或“暗箭伤人”等成语不同,它突出的是行为者毫无畏惧、公然作恶的态度。例如,在古典小说《水浒传》中,一些梁山好汉劫富济贫时虽带有正义色彩,但其行为方式常被描述为“明火执杖”,体现了他们对抗腐朽统治的决绝姿态。然而,在现代使用中,该成语多含贬义,常用于批评那些肆无忌惮的违法犯罪活动,如黑社会性质的打砸抢烧,或贪污腐败分子公然滥用职权的行为。 成语的结构与演变也值得关注。“明火”与“执杖”均为动宾结构,并列组成一个意象鲜明的短语。在语言发展过程中,类似的成语还有“明火执仗”,其中“仗”指兵器,意义相近,但“明火执杖”更强调工具性,而“明火执仗”则更突出武力威胁。两者在现代汉语中常被混用,但核心含义一致。此外,这一成语在传播中还衍生出一些变体,如“执杖明火”,但使用频率较低,主流仍以“明火执杖”为准。 在文化影响方面,“明火执杖”不仅是一个语言符号,还承载着中国传统社会对道德与法律的思考。它警示人们,公然违法终将受到惩处,同时也反映了民众对社会安定的渴望。在现代社会,该成语仍具有现实意义,常用于媒体评论或司法警示中,用以揭露和批判那些嚣张的犯罪行为。例如,在打击贪污腐败的报道中,常有“明火执杖的权钱交易”等表述,凸显了问题的严重性和公开性。 总之,成语“明火执杖”以其生动的意象和深刻的内涵,成为汉语中描述公然恶行的经典表达。它源自古代社会现实,经过历史沉淀,至今仍活跃在语言应用中,既体现了中华文化的智慧,也对当代社会行为规范起到警示作用。通过理解这一成语,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汉语的丰富性,并透过语言窥见历史与文化的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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