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不容却【拼音】:yì bù róng què解释义:道义;容:允许;却:推托。道义上不允许推辞。出处唐·岑文本《唐故特进尚书右仆射上柱国虞恭公温公碑》:“夫显微阐幽,义不容辞。功高德盛,资篆籀之铺扬;声飞实腾,载金石以不朽,是以定献忠穆,汉室之良佐也。”示例全老大人始终玉成,今日此来,~。 ★清·随缘下士《林兰香》第十一回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成语“义不容却”指道义上不容许推辞或拒绝,强调面对应尽的责任或义务时,个人应当勇于承担,不可回避。这一成语蕴含深厚的伦理观念,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义”的推崇。“义”在儒家思想中为核心价值之一,与“仁”“礼”“智”“信”并列,常指合乎道德原则的行为或责任。当某种行为被认定为“义”时,个体便失去了推脱的理由,必须挺身而出,这正是“义不容却”的精神内核。 从历史渊源看,类似观念早在古代文献中已有体现。例如《论语》中强调“见义不为,无勇也”,即见到合乎道义的事而不去做,是缺乏勇气的表现。后世逐渐凝练为“义不容辞”这一更常用的成语,其意义与“义不容却”高度一致。“却”字在此处意为推却、拒绝,与“辞”字形成同义呼应,两者都突出在道义面前的不可退缩性。尽管“义不容却”在现代使用频率低于“义不容辞”,但其语义明确,仍常见于书面或正式表达中。 在具体应用上,“义不容却”多用于形容个人或集体在关键时刻的担当。例如,在国家危难之际,志士仁人挺身而出,可谓“义不容却”;在朋友遭遇困境时伸出援手,亦属“义不容却”之举。这一成语强调的不仅是外在责任,更是一种内在的道德驱动。它要求人们超越个人利害,以公义为先,展现出高尚的人格境界。因此,它在表彰英雄行为、倡导社会责任时,常被引用以增强说服力。 与相近成语相比,“义不容却”与“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等有相似之处,但侧重点略有不同。“义不容辞”更突出“辞让”的不可为,“责无旁贷”则强调责任专属无法推卸,而“义不容却”更直接地体现对“推却”行为的否定。三者都指向义务的必然性,共同构建了汉语中关于责任伦理的丰富表达。在实际语言使用中,这些成语可根据语境灵活选择,以精准传达“必须承担”的紧迫感。 综上所述,“义不容却”不仅是一个语言符号,更是中华文化中义利观与责任感的缩影。它提醒人们,在道义面前应摒弃犹豫与自私,主动肩负起应有的使命。在当代社会,这一精神仍具有现实意义,无论是在公共事务、职业操守还是人际交往中,秉持“义不容却”的态度,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作为传统文化遗产,这一成语将继续激励人们以行动践行道义,弘扬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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