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重地狱【拼音】:shí bā chóng dì yù解释重:层。迷信认为人在生前作恶,死后就要堕入十八重地狱,永民不得翻身。比喻最黑暗、最苦难的境地。出处《梁书·诸夷传》:“其后西河离石县有胡人刘萨何遇疾暴亡,而心下犹暖,其家未敢便殡,经十日更苏。说云:‘有两吏见录,向西北行,不测远近,至十八地狱,随报重轻,受诸楚毒。’”示例又有~,虽然名目各别,总之受罪无私。 ★元·岳伯川《铁拐李》第三折楔子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十八重地狱”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汉语成语,它并未被收录于《汉语成语大词典》等权威工具书中,也未在经典文学作品中作为固定词组被广泛引用。其概念核心来源于汉传佛教,后与道教及民间信仰深度融合,是一个极具代表性的宗教与文化复合概念,用以描绘死后世界根据生前业力进行审判与惩罚的恐怖处所。因此,人们常以“十八重地狱”来比喻极端的苦难、残酷的折磨或无法逃脱的绝境,其用法更接近于一个广为人知的典故或习语,承载着浓厚的警示与教化意义。 这一概念的体系化,主要建立在佛教的“地狱道”思想之上。佛教认为,众生在六道中轮回,地狱道是其中最苦的一道。汉传佛教吸收并本土化了古印度关于多层地狱的说法,逐步形成了“十八层”的详细架构。每一层地狱并非空间上的上下重叠,而是指刑罚残酷程度与刑期长度的层级递进,越是深层,痛苦越甚,刑期也越长,乃至以“劫”(极长的时间单位)计算。例如,著名的“刀山地狱”、“油锅地狱”、“寒冰地狱”等,都对应着不同的罪业,如杀生、欺诈、不孝等。 道教和中国民间信仰几乎全盘接纳并进一步丰富了这一体系,使其与中国本土的冥界观念(如泰山治鬼、酆都地狱)相结合。在民间传说、宝卷、戏曲以及后世文学创作中,“十八重地狱”的场景被描绘得愈发具体和生动。特别是《玉历宝钞》等民间善书的流传,以及寺庙壁画、石窟雕塑(如四川酆都鬼城、石窟地狱变相图)的艺术呈现,使其细节深入人心,构成了中国人对死后世界惩罚机制最直观的集体想象。 从其社会文化功能来看,“十八重地狱”观念发挥了强大的道德约束与行为规范作用。它通过描绘触目惊心的痛苦景象,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思想紧密结合,对信众乃至普通民众产生巨大的心理威慑,从而劝人向善、戒除恶行。这种“神道设教”的方式,在传统社会法律与教化体系之外,提供了另一种维持伦理秩序的精神力量。同时,它也反映了古人对于正义的终极诉求——即便在现实中恶行未能得到惩戒,在终极的审判中也将无所遁形,承受永恒的苦难。 在现当代的语境中,“十八重地狱”的本土宗教色彩有所淡化,但其比喻义被广泛保留于文学和日常语言中。人们用它来形容遭受极端的身心煎熬,或陷入无比黑暗痛苦的境地,例如“仿佛堕入了十八重地狱”。这一概念也持续为文艺创作提供灵感,出现在众多小说、影视、游戏作品中,成为东方神秘文化与恐怖美学的一个重要符号。总而言之,“十八重地狱”虽非严格成语,却是中国宗教文化与民间想象共同铸就的一个深邃而森严的精神象征,深刻揭示了传统文化中对生命、死亡、道德与惩罚的复杂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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