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儒焚书【拼音】:kēng rú fén shū解释坑:活埋;焚:烧。焚毁书籍,坑杀书生。出处汉·孔安国《〈尚书〉序》:“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示例近义词焚书坑儒、焚典坑儒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宾语;指文化专制成语故事秦始皇34年,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把上书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学诽谤朝政,下令将《秦纪》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书生卢生等人不满,结果秦始皇下令逮捕了460多名方士和儒生,在咸阳挖坑活埋他们
成语“坑儒焚书”源于中国古代秦朝时期的一次重大历史事件,通常与秦始皇的统治政策紧密相关。这一成语由两个关键行为组成:“坑儒”指活埋儒生,“焚书”指焚烧书籍。它形象地概括了秦始皇为巩固中央集权、统一思想而采取的极端手段。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事件发生在公元前213年至前212年间,是秦朝推行法家思想、打压其他学派的重要举措。 背景上,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致力于建立集权制度。为消除分裂隐患,他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认为诸子百家的学说,尤其是儒家思想,可能导致人们议论朝政、挑战权威。因此,李斯提议禁止私藏和传播《诗》、《书》等经典,只保留医学、占卜、农业等实用书籍,并将此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秦始皇批准后,大规模焚书行动随之展开,无数典籍被毁,文化传承遭受重创。 “坑儒”事件则更为残酷。据史料,秦始皇因寻求长生不老药未果,迁怒于方士和儒生,认为他们散布谣言、欺骗朝廷。他下令在咸阳坑杀了数百名儒生,以示惩戒。这一行为不仅针对儒家学者,还波及其他批评朝政的知识分子,造成社会恐慌和人才凋零。事件体现了秦始皇的专制统治手段,旨在通过暴力压制异议,确保思想统一。 “坑儒焚书”的历史影响深远。短期内,它强化了秦朝的法家统治,但激起了民众不满,加速了秦朝的灭亡。从长远看,这一事件被视为中国文化史上的悲剧,导致大量古籍失传,思想多样性受损。后世常以此警示文化专制和思想控制的危害,强调开放与包容的重要性。成语也因此成为描述暴政、摧残文化的象征,提醒人们珍惜知识与言论自由。 在现代语境中,“坑儒焚书”不仅用于历史讨论,还常被引申为对任何形式的文化压制、言论封锁的批评。它警示人们,极端的思想控制可能带来短期稳定,却会损害社会创造力与长期发展。通过这一成语,我们可以反思权力与知识的关系,弘扬尊重多元、保护文化遗产的价值观,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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