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锦之才【拼音】:duó jǐn zhī cái解释夺锦:相传武则天游龙门,命群臣赋诗,先成者赏锦袍。指科举及第或竞赛优胜者。也用以称赞文才出众或被宠赐。出处《新唐书·宋之问传》:“武后游洛南龙门,诏从臣赋诗,左史东方虬诗先成,后赐锦袍,之问俄顷献,后鉴之嗟赏,更夺袍以赐。”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夺锦之才”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历史典故的成语,其背后承载着对卓越才华与出众能力的赞誉。这个成语的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能够夺下锦标的才能”,用以比喻那些在激烈竞争或重要场合中,凭借超凡实力脱颖而出、力压群雄的杰出人物。它不仅强调了个体的天赋与努力,更隐含了在公开较量中赢得公认荣誉的象征意义,因而常被用来形容在文学、武艺或各类竞赛中表现最为出色者。 该成语的典故可追溯至唐代武则天时期。据《新唐书·宋之问传》等史料记载,武则天曾率群臣游赏洛阳龙门,一时兴起命随从官员赋诗助兴。左史东方虬率先成诗,武则天颇为赞赏,当即赐其一袭锦袍。然而不久后,诗人宋之问也献上所作之诗,武则天阅后认为其文采更为精妙、气势更胜,于是令人从东方虬手中取回锦袍,转赐予宋之问。这一“夺袍易主”的事件,生动体现了在才学较量中“优胜劣汰”的竞争本质,后来便逐渐演化为“夺锦之才”这一成语,用以特指那些能够凭借绝对优势赢得最高荣誉的才俊。 从文化内涵来看,“夺锦之才”不仅是对个人能力的肯定,也折射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才学竞争的重视。在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下,文人通过考试争夺功名,其激烈程度犹如“夺锦”;而在武举或军事竞赛中,武艺超群者同样能“夺魁”。因此,这一成语跨越文武领域,成为对顶尖人才的通用褒奖。它强调了公平竞争环境下,真才实学终将获得认可的价值观念,同时也寄托了对卓越成就的向往与追求。 在应用语境上,“夺锦之才”多用于正式或文学性的表达中。例如,在古代典籍或历史评述中,常以此形容状元及第者、战场立功的将领,或诗坛文苑的领袖人物;现代语境中,则可引申至学术、体育、艺术等各领域的顶尖人才,如称赞科学家取得突破性成果,或运动员在国际赛事中夺冠,均可喻为“具夺锦之才”。其使用往往带有浓厚的褒义色彩,突出其成就的公认性与权威性。 与相似成语相比,“夺锦之才”更侧重于“在竞争中夺取荣誉”的动态过程,而“才华横溢”、“才高八斗”等则更静态地描述天赋与学识;“独占鳌头”、“魁首”等虽也指领先,但未必强调“争夺”的环节。因此,“夺锦之才”隐含了较量与评判的背景,使得赞誉更具生动性与故事感。这一成语至今仍活跃于汉语中,不仅是对历史智慧的传承,亦激励着人们在各自领域勇于争先、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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