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三绝【拼音】:yìng tiān sān jué解释应天寺有三绝,即人的画、诗、书法三者俱佳。出处宋·李昉《太平广记》卷二百十四:“故书画歌行,一日而就。倾城人看,阗咽寺中,成都之人。故号为‘应天三绝’。”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应天三绝》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固定成语,而是指一个由三种卓越艺术形式结合而成的特定文化典故。它源自五代十国时期后蜀的宫廷,具体指向画家黄筌受命在偏殿墙壁上绘制吴道子所画钟馗像后,蜀主孟昶及其臣子以诗、书、画三种形式进行的题咏与再创作。这一事件因其艺术成就之高,被赞誉为集诗、书、画“三绝”于一体的盛事,故称“应天三绝”。其核心意涵并非作为日常用语使用,而是作为一个文化事件或艺术评价的专称,象征着多种顶尖艺术形式的完美融合与相得益彰。 该典故的由来有着明确的历史记载。据宋代郭若虚《图画见闻志》所述,蜀主孟昶对殿壁所绘钟馗以食指掐鬼眼的形象产生新想法,认为若用拇指掐之则更能体现力量。他遂诏令画家黄筌进行修改。然而黄筌经过深思,并未直接在原画上改动,而是重新绘制了一幅以拇指掐鬼眼的钟馗图。他的理由是,原画的眼神、力道全贯注于食指,牵一发而动全身,故需另起炉灶。孟昶对此深表赞赏。事后,孟昶亲自作诗,并由其臣僚以书法题写于侧,最终与原画共同构成了诗、书、画三者并美的杰作,被时人赞为“应天三绝”。 从艺术与文化价值来看,“应天三绝”典故具有多重意义。首先,它体现了艺术创作的严谨态度与整体性思维。黄筌尊重原画气韵与内在逻辑,不惜重绘也不妄改,成为中国画论中“形神兼备”和“气韵不可改”观点的生动例证。其次,它展现了不同艺术门类间的对话与升华。诗歌赋予画作文学意蕴,书法以线条艺术强化视觉表现,绘画本身则提供形象基础,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提升作品境界。这一事件成为后世文人追求诗、书、画乃至印等多种艺术修养相结合的典范先声。 在应用与影响层面,“应天三绝”作为一个典故性短语,常见于对中国传统艺术,尤其是文人画综合成就的评论中。后世常以“三绝”来赞誉那些在诗、书、画等多领域均有极高造诣的艺术家,如唐代郑虔、清代郑板桥等,其文化源头可追溯至此。它承载了中国艺术追求“融会贯通”的美学理想,强调艺术并非孤立存在,而是需要深厚文化素养的综合体现。因此,理解“应天三绝”,不仅是了解一段艺坛轶事,更是理解中国传统文人艺术精神与审美追求的一把钥匙。 综上所述,“应天三绝”是一个蕴含丰富艺术史内涵的特定称谓。它超越了普通成语的范畴,作为一个标志性事件,生动诠释了中国古代艺术创作的精深理念与“诗书画一体”的审美传统。其背后所包含的尊重艺术规律、注重整体神韵以及追求多元艺术交融的思想,至今仍对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精神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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