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杀好人【拼音】:wù shā hǎo rén解释好人:品德好、行为端的人。过失地杀掉品行好的人。出处示例我们不能~,放过坏人。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指过失杀好人成语故事宋朝时期,杨六郎安排孟良去辽国望乡台取回父亲的遗骸,消息被焦赞得到,他也想去领功。孟良来到望乡台,趁着夜色去偷遗骸,刚得手却遇到黑影焦赞,担心碰上辽人,孟良就挥刀砍死了他,证实是焦赞后,孟良也自杀身亡
成语“误杀好人”指错误地杀害了无辜善良的人,通常用以形容因判断失误、证据不足或滥用权力而造成的无可挽回的悲剧性错误。这一成语的核心含义在于强调行为的严重后果——不仅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更违背了正义与道德的基本准则,常伴随深刻的悔恨与警示意义。它源于中国古代司法与社会实践,反映了对执法公正与生命尊严的重视。 从历史渊源看,“误杀好人”的观念深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与法制思想中。古代文献如《礼记·月令》中已有“毋肆掠,止狱讼”的记载,提倡审慎刑罚,避免冤狱;而汉代典籍《说苑》亦强调“诛不辜者,不详”,指出错杀无辜会招致灾祸。在民间故事与文学作品中,此类情节更为常见,例如元代杂剧《窦娥冤》便以女主角蒙冤被斩的悲剧,控诉了官吏昏庸导致的“误杀好人”,成为这一成语文化意涵的生动注脚。这些传统不仅体现了古人对司法公正的追求,也凝聚了民众对滥用权力的批判。 在具体使用中,“误杀好人”多用于形容两类情境:一是司法领域的冤假错案,如因证据谬误、刑讯逼供或官僚腐败致使清白者受害;二是更广泛的社会行为中因鲁莽、偏见或信息缺失而伤害无辜者,例如战场误伤、舆论诬陷等。成语带有强烈的谴责色彩,警示人们决策时需慎之又慎,尤其在涉及生死、名誉等重大问题上,一旦失误将造成永久性伤害。其情感基调往往包含痛惜、愤慨与反思,凸显了道德责任的重要性。 与相近成语相比,“误杀好人”侧重于“误”导致的悲剧性后果,区别于“滥杀无辜”(强调肆意屠杀的残暴)或“草菅人命”(形容漠视生命的冷酷)。同时,它与“沉冤昭雪”形成对照,后者寄托了平反冤屈的希望,而“误杀好人”更聚焦错误本身的不可逆性。这一差异深化了成语的警示价值——它提醒社会,预防错误远比事后补救更为关键。 时至今日,“误杀好人”的现代意义依然深刻。在司法领域,它警示着程序正义与证据审查的必要性,推动法治建设以减少冤案;在社会层面,则呼吁人们在信息时代保持理性,避免网络暴力等新型“误杀”。成语不仅是对历史教训的总结,更是对人性与制度的持续拷问:如何保障每一个体的权利,防止正义之名下的悲剧重演?其生命力正源于这种跨越时代的伦理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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