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而效之【拼音】:yóu ér xiào zhī解释指明知其为错误而有意仿效之。出处春秋·鲁·左丘明《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尤而效之,罪又甚焉。”示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露布》:“高曳长缣,虚张功捷,~,其罪弥大。”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尤而效之”源自《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原文为“尤而效之,罪又甚焉”。其字面意思可拆解为:“尤”指过失、错误,“而”为连词,表示转折或承接,“效”意为模仿、效仿,“之”为代词,指代前文所述的错误行为。因此,整个成语直译为:明知是错误的行为,却还要去模仿它。它强调的是对错误行径的盲目追随或刻意仿效,常带有批评和警示的意味。 这一成语的诞生背景与春秋时期晋国贵族介之推的故事有关。据《左传》记载,晋文公重耳流亡归国后,封赏随从功臣,却遗漏了曾割股啖君的介之推。介之推不愿主动请赏,遂携母隐居绵山。面对旁人的不平之鸣,介之推以“尤而效之,罪又甚焉”表明心迹:如果自己因为他人贪功邀赏的错误行为,便去效仿他们争名夺利,那罪过就更大了。这一典故不仅展现了介之推淡泊名利的高洁品格,也使“尤而效之”成为警醒世人坚守原则、不随波逐流的经典表达。 从语义内涵来看,“尤而效之”蕴含着深刻的道德批判。它并非指无心之失或无意模仿,而是强调在明知某种行为属于过错或陋习的情况下,仍有意追随、变本加厉。这种“知错效错”的心态,往往源于功利驱使、从众心理或道德自觉的缺失。成语通过“尤”与“效”的对比,突显了行为的故意性与荒谬性,警示人们应明辨是非,避免堕入同流合污的境地。 在应用场景上,“尤而效之”多用于批评社会或个人行为中的不良风气。例如,当有人模仿他人的舞弊、钻营、铺张浪费等行为时,便可斥之为“尤而效之”。它既可用于严肃的道德论述,鞭挞社会上的歪风邪气;也可用于日常劝诫,提醒他人勿因短期利益而迷失方向。与“东施效颦”侧重盲目模仿导致可笑结果不同,“尤而效之”更强调对错误本质的清醒认知与主动迎合,其谴责意味更为强烈。 这一成语在当代社会仍具现实意义。在信息爆炸、价值观多元的环境中,攀比消费、网络暴力、学术不端等现象时有发生。若因见他人通过不当手段获一时之利,便“尤而效之”,不仅会加剧社会风气的败坏,也可能使个人陷入道德与法律的风险。因此,“尤而效之”如同一面警钟,提醒我们应以介之推般的清醒与坚守,抵制品德滑坡的诱惑,在复杂环境中保持独立判断与道德操守。 总之,“尤而效之”是一个凝结历史智慧与道德训诫的成语。它从古典文献中走来,跨越千年时光,至今仍以其犀利的批判性和深刻的启示性,叩问着每个人的良知与选择。在纷繁世间,唯有不“效”其“尤”,方能行稳致远,这或许正是这一古老成语留给后世最珍贵的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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