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双全【拼音】:zhōng xiào shuāng quán解释对国家尽忠,对父母尽孝,两样都做得很好。同“忠孝两全”。出处宋·无名氏《沁园春》词:“正归班玉笋,花袍方卸,彩衣亟著,忠孝双全。”元·秦简夫《剪发待宾》第一折:“那个不说儿文章亏杀了娘针线,学成了诗云子曰,久以后忠孝双全。”示例老人撅着胡子告诉他:‘~,才是好汉。’ ★老舍《赵子曰》第二十一近义词忠孝两全反义词忠孝不并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处事
“忠孝双全”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成语,它凝结了古代社会对于个人品德修养的最高理想之一。这一成语由“忠”与“孝”两大核心概念构成,分别指向对国家、君主的忠诚与对父母、长辈的孝顺。在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传统伦理框架下,“忠”与“孝”被视为人伦道德的基石,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从家庭到国家的完整责任体系。追求“忠孝双全”,即意味着一个人能够在家庭内部恪尽孝道,同时在公共领域为国尽忠,实现私人领域与公共责任的两全其美。这一理念深深植根于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与文化之中,成为衡量个人德行与社会价值的重要标尺。 从历史渊源来看,“忠孝”观念的并提与强化,与儒家学说的传播和发展密不可分。孔子及其弟子在《论语》等典籍中多次论及孝道与忠君的重要性,但将其紧密结合并推至“双全”的理想境界,则是在后世不断演化的过程中完成的。尤其是在汉代“独尊儒术”之后,统治者有意识地将家庭伦理中的“孝”与政治伦理中的“忠”进行类比和勾连,提出了“移孝作忠”的思想,即在家能孝,在国方能忠。这种观念使得“忠孝双全”不仅是个人的道德追求,更成为一种社会倡导的政治理想,旨在通过强化家庭秩序来巩固国家统治的稳定性。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无数人物被奉为“忠孝双全”的典范,他们的故事通过史书、文学作品和民间传说广为流传。例如,三国时期的蜀汉名将赵云,既以其对刘备集团的赤胆忠心著称,史载中也对其事母至孝有所提及;南宋名将岳飞,其背上所刺“尽忠报国”四字是其忠诚的千古象征,而他侍母至孝的故事也同样感人至深。这些典范人物的人生经历,虽然往往带有后世加工和美化的色彩,但它们极大地丰富了“忠孝双全”这一概念的内涵,使其从抽象的伦理说教,转化为鲜活、生动、可感可学的榜样,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 然而,“忠孝双全”作为一种理想化的道德标准,在实践层面常常面临巨大的张力甚至冲突,这便是所谓的“忠孝难两全”。尤其是在社会动荡、朝代更迭或外敌入侵的时期,为国效力的“忠”可能与侍奉亲长的“孝”产生直接矛盾。当国家需要个人远征或牺牲时,便无法承欢父母膝下、尽人子之责。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都曾陷入这种两难抉择,而传统文化通常给出的价值排序是“忠大于孝”,即在关键时刻应以国家大义为先。这反映出该理念在强调二者统一的同时,也暗含了其内在的层级性与优先性,忠君爱国被置于更高的地位。 进入现代社会,随着社会结构、国家观念和家庭模式的深刻变迁,“忠孝双全”的内涵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化与拓展。“忠”的对象已从对君主个人的效忠,转变为对人民、对事业、对职业、对法律和国家的忠诚与责任担当;而“孝”的形式也不再局限于绝对的顺从和陪伴,更强调精神上的关怀、尊重以及在现代生活节奏中对父母赡养责任的履行。尽管其具体表现形式已不同于古代,但“忠孝双全”所蕴含的核心精神——即协调好个人对家庭的责任与对社会、国家的贡献——仍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它提醒人们,一个健全的社会需要公民既能建设好和谐的小家,也能心怀天下,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忠孝双全”不仅是承载着深厚历史积淀的文化成语,更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伦理概念。它从古代社会特定的政治与家庭伦理中诞生,经历了历史的塑造与典范的填充,亦包含了实践中的内在矛盾。时至今日,褪去其封建时代的某些特定色彩,它所倡导的在家庭责任与社会奉献间寻求平衡与统一的智慧,对于个人品格塑造与社会和谐发展,仍不失为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值得我们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进行创造性的理解和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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