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抢掠【拼音】:jiān yín qiǎng lüè解释奸淫:奸污。奸污妇女,掠夺财物,比喻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出处毛泽东《丢掉幻想,准备斗争》:“……奸淫抢掠,不要历史,不要文化,……不敬师长,共产公妻,人海战术,总之是一群青面獠牙,十恶不赦的人。”示例近义词奸淫掳掠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定语;比喻什么坏事都干
“奸淫抢掠”是一个汉语成语,由四个动词并列构成,分别指代四种恶劣行径:“奸”指奸污、性侵犯;“淫”在古代汉语中常与“奸”同义或指过度纵欲,此处强化了性暴力的含义;“抢”指强行夺取财物;“掠”指抢夺、劫掠,常伴随暴力手段。因此,这个成语整体形容极端残暴、道德沦丧的行为,特指在战争、动乱或暴力情境下,施暴者对平民实施的性侵犯与财产掠夺等罪行。 从历史渊源来看,“奸淫抢掠”并非古代文献中的固定短语,而是后世基于史实和社会现象归纳而成的四字词组。它深刻反映了人类历史上的黑暗面,尤其是在战争期间,军队或匪帮常对平民进行系统性侵害。中国古代史书中常有类似记载,如《史记》《资治通鉴》中描述战乱时“纵兵掳掠”“淫人妻女”等场景,皆与此成语内涵相通。在世界历史上,此类行为也屡见不鲜,成为战争罪行的重要标志。 这一成语的使用语境通常带有强烈的谴责意味,多见于历史记述、文学描写或社会批评中。例如,在描述侵略战争、土匪横行或社会失序时,常用“奸淫抢掠”来概括施暴者的恶行,以凸显其反人道性质。它不仅指向具体行为的残暴性,还隐喻了秩序崩溃、道德底线丧失的社会状态。在近代中国,该成语常被用于控诉日军侵华期间的暴行,成为民族苦难记忆的一部分。 从法律与道德层面看,“奸淫抢掠”所涉及的行为在现代社会均属严重犯罪。国际法如《日内瓦公约》明确禁止战时对平民的性暴力与掠夺,中国刑法也对强奸、抢劫等罪行设有严惩条款。成语的使用因此超越了文学描述,具有警示意义,提醒人们维护法治与人权的重要性。同时,它也承载着历史教育的功能,促使社会反思暴力带来的创伤。 在语言特点上,“奸淫抢掠”属于并列结构的贬义成语,四个字音节紧凑,语气沉重,极具冲击力。其情感色彩极为负面,使用时多伴随批判、愤怒或悲悯的情绪。尽管现代汉语中较少在日常对话出现,但在涉及历史、战争或社会事件的严肃讨论中,它仍是描述极端暴行的有力词汇。 总之,“奸淫抢掠”不仅是一个语言符号,更是历史苦难与道德批判的载体。它警示人们:任何文明社会都需坚守人性底线,反对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通过对这一成语的理解,我们能更深刻地认识历史教训,并致力于构建尊重人权、和平有序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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