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罪吊人【拼音】:fá zuì diào rén解释讨伐有罪,拯救百姓。常用以作为发动战争的口号。“人”当作“民”,因避太宗讳改。同“伐罪吊民”。出处《南史·檀道济传》:“道济曰:‘伐罪吊人,正在今日。’皆释而遣之。”示例近义词伐罪吊民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定语;指锄强扶弱
“伐罪吊人”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的成语,读音为“fá zuì diào rén”。它的本义是指讨伐有罪的统治者,抚慰受苦的百姓。这个成语承载着深厚的政治理想和人文关怀,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正义与仁德的推崇。从字面上看,“伐罪”意指以武力或行动惩治罪恶,尤其指推翻暴虐的政权;“吊人”则指慰问、关怀民众,体现出对人民疾苦的同情与救助。两者结合,强调了在变革或征伐过程中,不仅要以除暴安良为目标,更要心怀悲悯,体恤民生。 该成语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古代典籍。在《孟子·梁惠王下》中,已有类似思想的表述,强调“诛其君而吊其民”,意为讨伐无道的君主,同时抚慰其百姓。这后来逐渐演变为“伐罪吊人”的固定说法。它常被用于描述正义之师的行为,例如在古代战争中,一方若以解救人民于水火为号召,便会自称“伐罪吊民”(“吊人”也作“吊民”,两者含义相通),以此彰显自身行动的合法性与道德高度。因此,这一成语不仅是一个历史术语,更是政治道义的重要体现。 在文化内涵上,“伐罪吊人”融合了儒家与兵家的思想。儒家重视仁政与民心,主张统治者应以德服人;而兵家强调战略与征伐,但同样注重“义战”理念。成语将两者结合,揭示了中国传统智慧中“武以载道”的观念:使用武力并非目的,而是实现社会公正、保护人民的手段。它要求行动者在执行正义时,必须怀有对普通民众的深切关怀,避免滥杀无辜,从而确保变革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这种思想对后世的政治哲学和军事伦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应用场景来看,“伐罪吊人”多用于书面语或历史叙述中,形容正义的征讨或革命行动。例如,在评价古代农民起义或王朝更迭时,若领导者以解救苍生为旗帜,便可称之为“伐罪吊人之举”。它亦可用于文学作品中,增强叙事的历史厚重感与道德张力。然而,在现代语境下,由于该成语带有较强的历史和政治色彩,日常使用频率较低,更多出现在学术讨论、历史研究或文化评论中,用以阐释特定事件的道义维度。 总的来说,“伐罪吊人”是一个富含历史底蕴与文化价值的成语。它超越了单纯的军事描述,升华至对正义、仁德与民本的追求。在今天,这一成语仍能提醒人们,在任何社会变革或冲突中,真正的胜利不仅在于战胜对手,更在于赢得民心、造福百姓。其精神内核——即以武力惩恶的同时,以仁爱扬善——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政治伦理思想,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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