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名取士【拼音】:yǐ míng qǔ shì解释名:名声;取:取用。依据名望的高低作为选用人才的标准。出处《邓析子·无厚篇》:“何谓三累:惟亲所信,一累。以名取士,二累。近故亲疏,三累。”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以名取士”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固定成语,而是对历史上一种选才现象的概括性描述。它指的是在选拔人才、授予官职时,不是依据个人的真实才干、品德或政绩,而是过分看重其名声、名望或出身门第。这一做法往往与“以实取士”相对立,体现了选拔制度中重名轻实、重形式轻内容的偏向。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尤其是门阀制度盛行的时期,这种倾向曾非常普遍。 其历史根源可以追溯到汉代开始的察举制。察举制要求地方官员考察并推荐当地有德行、有名望的人才,其本意是选拔贤能。然而,发展到后期,“名望”本身逐渐成为被追逐和经营的对象。一些人通过清谈、结交名士、刻意做出特立独行的举动来博取声名,以此作为步入仕途的捷径。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拔权力被门阀士族垄断,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此时,“名”更多地与家族的门第、郡望紧密绑定,一个人的出身和家族名声几乎决定了其仕途起点,真正的才能反居次要地位。 “以名取士”的做法带来显著的弊端。首先,它导致人才选拔的失真。许多善于沽名钓誉、夸夸其谈之徒得以身居高位,而真正有实干才能但低调或无显赫背景的人才却被埋没。其次,它助长了社会上的浮夸之风。士人不再潜心钻研学问或务实政事,而是竞相攀附名流、雕饰言辞,以获取虚名作为最高目标,严重脱离社会实践。再者,这使得统治阶层逐渐固化,缺乏新鲜血液和活力,长此以往,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 正因为认识到“以名取士”的危害,历史上的有识之士和进步改革都力求纠偏。唐代以后的科举制,尽管仍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在原则上试图建立一种相对客观、以考试成绩(虽主要考儒家经典)为依据的选拔标准,意在打破门第束缚,实现“取士不问家世”。历代明君贤相也多次强调要“循名责实”,即考核官员要将其名声与实际政绩对照,避免被虚名所误导。 综上所述,“以名取士”作为一个概念,深刻揭示了人才选拔中形式与内容、名声与实绩的矛盾。它提醒我们,在任何时代的人才评价与选拔中,都必须建立科学、全面、注重实际贡献的考核机制,警惕仅凭声望、头衔或出身做判断的倾向。唯有坚持“以实取士”,才能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促进社会公平与健康持续发展。这一历史经验,对于现代社会的组织管理与人才建设,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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