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足为法【拼音】:jǔ zú wéi fǎ解释形容人的行为高尚,为后人所效法。出处唐·韩愈《进学解》:“是二儒者,吐辞为经,举足为法。”示例是二儒者,吐辞为经,~,绝类离伦,优入圣域,其遇于世何如也? ★《旧唐书·韩愈传》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成语“举足为法”源自中国古代的典故,其字面意思是指一个人的一举一动都被视为规范或法则,用以形容德高望重、行为典范的人物,其言行对他人具有深远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这一成语蕴含着对权威、榜样或领导者的高度赞誉,强调其行为举止的正当性与可效仿性,常出现在历史文献或文学作品中,以颂扬圣贤、明君或杰出人物的道德引领作用。 从历史源流来看,“举足为法”与儒家思想密切相关,尤其体现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在古代社会,君主或圣人的行为被视为天下的标杆,如《礼记》中所述“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便与此成语精神相通。它强调领导者或权威人物不仅需具备卓越才能,更应注重道德操守,因为其细微举动都可能被他人观察和模仿,进而影响社会风气与国家治理。这一观念在历代王朝中得以延续,成为评价统治者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之一。 在实际应用中,“举足为法”超越了单纯的个人赞美,延伸至更广泛的社会文化语境。例如,在教育领域,师长或先贤的言行常被奉为楷模,引导后学遵循正道;在政治层面,清廉官员或开明君主的举措可能被载入史册,成为后世施政的参考。成语所传递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教化力量,暗示社会秩序与道德规范的建立往往依赖于典范人物的引领。这种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反映了对“人治”与“德治”的重视,以及对集体行为规范的追求。 然而,“举足为法”也隐含着一定的批判性反思。在现代社会,随着民主与法治观念的发展,人们更强调制度约束与平等原则,而非盲目崇拜个人权威。过度依赖个别人物的“举足为法”,可能导致权力集中或偶像崇拜,忽视普通个体的独立判断。因此,这一成语在当代语境中常被辩证看待:一方面,它仍用于赞扬那些以身作则、引领风尚的榜样;另一方面,它也提醒我们,社会的进步需建立在普遍规则与集体智慧之上,而非仅寄托于少数人的行为。 总体而言,“举足为法”是一个富含文化底蕴的成语,它既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缩影,也折射出历史中对领导力与道德示范的期待。在今天的语言使用中,它常用于书面或正式场合,以褒义描述那些言行堪称典范的人物,但其内涵已随时代演变而更具层次性。理解这一成语,不仅能加深对中国古代社会价值观的认识,也有助于思考权威、榜样与规范在现代社会中的角色与界限。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