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权慕禄【拼音】:tān quán mù lù解释贪恋权位,羡慕俸禄。出处宋·朱熹《孟子集注·万章下》:“若不能然,则是贪位慕禄而已矣。”示例近义词贪位慕禄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处世等
“贪权慕禄”是一个具有鲜明贬义色彩的汉语成语,用来形容人对权势和俸禄(即官职与财富)的极度贪恋与追求。这个成语由“贪权”与“慕禄”两个动宾结构并列而成,两者含义相近,互为强化,生动地勾勒出一种将个人名利置于一切之上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其核心在于“贪”与“慕”二字,深刻揭示了当事人并非仅仅被动接受,而是主动、急切甚至不择手段地去追逐和攫取。 从历史渊源看,这一成语精准地概括了古代官场中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在封建社会的官僚体系里,权力与俸禄紧密相连,是地位、财富和影响力的直接象征。许多士人读书入仕的初衷——“学而优则仕”——在实践中可能异化为对权位的沉迷。他们不再以满足治国平天下的抱负或为民请命的责任为己任,而是将做官本身视为获取私利、光耀门楣的终南捷径,整日钻营于升迁之道,盘算于利害得失,形成了唯权是图、唯禄是求的庸俗心态。 这一成语所批判的,不仅仅是对物质利益的渴望,更深层次的是对权力本身的病态迷恋。贪权者往往追求一种支配他人、不受约束的地位,而慕禄者则侧重于官职带来的物质享受与生活保障。两者结合,描绘出一个完全被私欲所驱动、将公共职权视为私有财产的官僚形象。这种状态下的为官者,极易罔顾职责、漠视民生,甚至不惜违背道德律法,进行权钱交易、结党营私、排除异己,从而对政治清明与社会公正造成严重破坏。 在中国丰富的文学与历史典籍中,“贪权慕禄”者的形象屡见不鲜,他们常作为反面典型被记录和鞭挞。无论是史书对奸臣佞宦的记载,还是小说戏曲中对污吏丑角的刻画,其行为本质往往都离不开这四字评语。传统文化尤其儒家思想,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倡导“义利之辨”,认为君子应“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因此,“贪权慕禄”的行为,被视作背离士人操守、有损人格尊严的表现,受到主流价值观的贬斥和否定。 时至今日,这一成语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警示意义。它超越了古代特定的官场语境,适用于所有掌握一定公共资源或管理职权的情境。它警示世人,尤其是手握权力者,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权力应当用于服务而非自肥,职位意味着责任而非特权。如果一个人陷入“贪权慕禄”的窠臼,便可能迷失方向,最终不仅难以实现个人价值,更可能触犯法纪,身败名裂。因此,这个古老的成语如同一声穿越时空的警钟,提醒着人们要常怀敬畏之心,克制贪欲,廉洁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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