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暗投明【拼音】:qù àn tóu míng解释脱离黑暗势力,走向光明的道路。出处元·尚仲贤《单鞭夺槊》楔子:“高鸟相良木而栖,贤臣择明主而佐。背暗投明,古之常理。”示例经历~,家眷俱蒙奶奶不杀之恩,周某自当尽心竭力,图效犬马。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一近义词弃暗投明、背暗投明反义词死不改悔语法作谓语、定语、宾语;指改邪归正
成语“去暗投明”,亦常作“弃暗投明”,意指离开黑暗、错误的道路,投向光明、正确的方向。这一成语蕴含着深刻的道德抉择与人生转向的寓意,常被用来形容人认清形势,幡然醒悟,果断背离错误的阵营、思想或行为,转而选择正义、进步或充满希望的道路。其核心精神在于对“明”与“暗”的价值判断和主动选择,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是非、正邪、善恶的鲜明立场,以及个人改过自新、追求光明的积极态度。 从语义构成上看,“暗”与“明”构成了鲜明的对比。“暗”象征着邪恶、谬误、腐朽、困境或没有前途的境地,如昏聩的统治、非正义的事业、堕落的生活或愚昧的思想;“明”则代表着正义、真理、新生、希望与坦途,如清明的政治、进步的事业、高尚的品格或正确的认知。而“去”(或“弃”)与“投”这两个动词,则生动地刻画了主体在经历思想斗争后,所采取的决绝的告别行动与坚定的皈依姿态,强调了转变的主动性与彻底性。 这一成语的起源与军事、政治斗争密切相关,尤其多见于古典小说和历史记载中。在群雄逐鹿、王朝更迭的时代,将领或谋士审时度势,离开不得人心、日趋衰败的旧主,转而投奔民心所向、蒸蒸日上的新势力,便被赞誉为“去暗投明”。例如《三国演义》中,众多人物基于对天下大势和个人前途的判断,所作出的阵营转换,常被赋予此种评价。这使得成语最初带有较强的政治和战略色彩,是现实利害计算与道德价值判断相结合的产物。 随着语言的演变和社会语境的变化,“去暗投明”的适用范围早已超越了政治军事领域,广泛延伸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可以形容犯罪分子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交代罪行,争取宽大处理;可以指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在教育和感化下迷途知返,回归正轨;可以描述一个人从错误的学术观点或迷信思想中解放出来,接受科学真理;也可以比喻企业或个人在经营发展上,果断放弃陈旧落后、没有前景的模式,转而拥抱创新、可持续的新路径。在任何涉及重大是非抉择和方向转折的语境中,它都是一个十分贴切且有力的表述。 综上所述,“去暗投明”不仅仅是一个描述行为转变的成语,更承载着深厚的文化意蕴和积极的价值观导向。它鼓励人们在面对错误和黑暗时,要有反思的勇气和识别的智慧;在看见光明和希望时,要有抉择的果敢和奔赴的决心。它肯定了人性中向善、求真的内在动力,也颂扬了社会演进中除旧布新、走向进步的必然趋势。因此,这个成语至今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持续激励着人们在个人成长和社会生活中,不断告别腐朽与蒙昧,追求真理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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