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夺之魄【拼音】:tiān duó zhī pò解释魄:魂魄。天夺去了他的魂魄。比喻人离死不远。出处《左传·宣公十五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晋书·温峤传》:“天夺其魄,死期将至。”示例~,自干诛夷。 ★宋·秦观《进策·边防上》近义词天夺其魄反义词语法作宾语;指临死成语故事公元594年,赤狄酆舒执政,杀了国君潞子的夫人(晋景公的姐姐),晋国出兵灭了赤狄,杀了酆舒。晋国派赵同向周天子进献狄国的俘虏,赵同的态度很傲慢,刘康公看后很不高兴,骂道:“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天夺之魄”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历史典籍的成语,最早见于《左传·宣公十五年》。该成语的字面意思是“上天夺去了他的魂魄”,用以形容一个人或势力气数将尽、濒临灭亡的状态,通常带有命运不可抗拒、大势已去的隐喻色彩。其背后蕴含着中国古代天人感应的哲学思想,认为个人的命运与天意紧密相连,当一个人失道寡助、行将败亡时,便被视为上天收回了对其的眷顾,从而精神涣散、心智昏聩,最终走向覆灭。 这一成语的典故与春秋时期晋国大夫伯宗及其子伯州犁的遭遇相关。据《左传》记载,伯宗因直言进谏触怒权贵,最终遭陷害致死。其子伯州犁逃亡至楚国,虽暂得保全,但家族已然衰微。后人评述此事时,便以“天夺之魄”来形容伯宗一脉的厄运,强调其命运转折中的必然性与悲剧性。这一故事不仅反映了春秋时期政治斗争的残酷,也体现了古人对于命运无常的深刻思考。 在文化内涵上,“天夺之魄”融合了古代中国的天命观与道德评判。它常被用于描述那些因倒行逆施、丧失民心而走向末路的人物或集团,暗示其失败不仅是人力所致,更是天道裁决的结果。例如,在历史叙述中,暴君桀、纣的覆灭,或晚清腐朽政权的崩溃,都曾被后人以“天夺之魄”类比,强调其灭亡的历史必然性。成语中的“天”并非纯粹指自然之天,更指向一种道德化的宇宙秩序,即“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的伦理逻辑。 从语言运用角度看,“天夺之魄”属于较典雅的书面用语,常见于历史评论、文学创作或政论文章中,用以增强论述的凝重感与历史纵深感。它往往与“日薄西山”“气息奄奄”等词语连用,共同勾勒出衰亡之象。需要注意的是,该成语带有一定的宿命论色彩,在现代语境中使用时,多取其象征意义,而非强调迷信成分,着重于表达事物衰败的不可逆转性。 总之,“天夺之魄”不仅是一个描述衰亡的成语,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天命思想与历史观的语言结晶。它提醒人们,个体的命运与时代洪流息息相关,而顺天应人、持守正道才是长治久安之道。这一成语历经千年仍被使用,正体现了汉语以简驭繁的智慧,以及历史教训在语言中的持久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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