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共戴天【拼音】:bù gòng dài tiān解释戴:加在头上或用头顶着。不愿和仇敌在一个天底下并存。形容仇恨极深。出处《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示例这亘古未有的壮举,像一柄锋利的匕首,直刺~的死敌。” ★齐怀《刑场上的婚礼》近义词深仇大恨、势不两立、刻骨仇恨反义词相依为命、唇齿相依语法作谓语、定语;形容有深仇大恨英文will not live under the same sky with one's enemy 日文不倶戴天(ふぐたいてん),ともに天をいただかない法文jurer de ne pas vivre avec qn. sous le même ciel 德文gegenüber jm absolut unversǒhnlich sein 俄文непримиримая враждá成语故事公元1138年,金国派使者要挟南宋皇帝递降书顺表,宋高宗、秦桧贪生怕死,准备降金。大臣胡铨写《戊午上高宗封事》表示反对:“誓与秦桧等人不共戴天,希望斩下他的人头悬挂城门示众,然后诛杀金国使者。否则自己将蹈东海而死。”
成语“不共戴天”源自中国古代的礼法与伦理观念,形象地表达了仇恨至极、誓不两立的极端情感。这一成语的字面意思是“不愿与仇敌共存于同一片天空之下”,其深层内涵则强调仇恨之深重已至无法调和、必须决裂的地步。它通常用于描述因深仇大恨而产生的对立关系,常见于历史叙事、文学作品中,以刻画人物间的激烈冲突或国仇家恨的背景。 从历史渊源来看,“不共戴天”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典籍。《礼记·曲礼上》中有明确记载:“父之仇,弗与共戴天。”这反映了古代宗法社会中对血缘亲情的极端重视,以及儒家思想所强调的复仇伦理。在古代礼制中,为父报仇被视为子女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甚至被提升到关乎家族荣誉与社会伦理的高度。这种观念在后续历史中不断演变,逐渐扩展到其他类型的仇恨,如国仇、君仇等,成为中国文化中表达深仇大恨的经典用语。 在文化内涵上,“不共戴天”不仅体现了个人或群体的情感对立,更承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对正义、忠孝等价值观的坚守。它常与“势不两立”“你死我活”等成语并用,强化了冲突的不可调和性。例如,在《三国演义》中,蜀汉与东吴因关羽之死而形成的对立,就曾被描述为“不共戴天”之仇;而在近代历史语境中,这一成语也常被用于表达民族存亡关头对侵略者的痛恨与反抗决心。 从语言应用的角度分析,“不共戴天”在现代汉语中仍具活力,但其使用场景已有所扩展。除了形容历史或文学中的深仇大恨外,它也可用于比喻商业竞争、政治对立或理念冲突中的激烈对抗,例如“两家企业因专利纠纷闹得不共戴天”。然而,由于其情感色彩极为强烈,使用时多带有夸张或修辞的意味,以强调矛盾的尖锐性,而非鼓励实际暴力或复仇行为。 总体而言,成语“不共戴天”是中国语言与文化中一个极具张力的表达,它融合了历史伦理、情感宣泄与社会隐喻。通过这一成语,我们可以窥见传统社会中仇恨观念的演化,以及语言如何以凝练的形式承载复杂的文化心理。在当代,尽管其原始的血亲复仇背景已逐渐淡化,但作为汉语的精华之一,它依然生动地诠释着人类情感世界中那些难以弥合的裂痕与决绝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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