戕害不辜【拼音】:qiāng hài bù gū解释戕:杀害;辜:罪过。杀害或伤害没有罪过的人。出处宋·苏舜钦《上集贤文相书》:“故大上钦慎,不敢自专,岂容有司自为轻重,苟快己志,以隳旧典,污辱善士,戕害不辜。”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残害无辜
成语“戕害不辜”指代杀害或伤害无辜者的行为,其中“戕害”意为残杀、损害,“不辜”即指无辜之人。这一成语凝聚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正义与道德的深刻反思,其核心在于谴责那些对没有罪过的人施加暴力的行径。从构词上看,“戕”字本义为杀害,带有强烈的暴力色彩;“不辜”则鲜明划定了受害者的属性——即清白无罪之人。二者结合,不仅描述了行为本身,更蕴含了对施害者的道德批判,强调这种行为违背天理人伦,为社会所不容。 该成语的渊源可追溯至古代典籍,尤其在历史文献中常被用于揭露暴政或批判不义之战。例如,在记述暴君恶行的史书里,常以“戕害不辜”来形容统治者滥杀百姓的劣迹;在政治谏言中,臣子亦以此语警示君主需仁爱待民,不可伤及无辜。它体现了儒家“仁者爱人”的思想,强调执政者应秉持恻隐之心,而普通人也须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因此,这一成语不仅是历史镜鉴,也是道德准则的载体,反映出中华文化中对生命尊严的守护与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在文学作品中,“戕害不辜”常被用于烘托悲剧氛围或塑造反面人物。古典小说里,那些欺压良善、滥杀无辜的恶霸或官吏,往往被描述为“专事戕害不辜”;而在诗词歌赋中,诗人则借此抒发对乱世中百姓疾苦的悲悯,如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虽未直用此语,却异曲同工地揭示了无辜者受难的社会现实。这种文学运用不仅增强了作品的批判力度,也使成语本身承载了更丰厚的情感与历史内涵。 从现代视角看,“戕害不辜”的警示意义并未过时。在法治社会中,它提醒我们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避免冤假错案;在国际关系领域,则谴责一切针对平民的战争暴行。成语所蕴含的普世价值——保护弱者、尊重生命、反对不公——跨越时空,与当代人权理念相契合。日常生活中,它亦可引申为对任何形式无辜受害现象的批判,如网络暴力、诬陷诽谤等无形之“戕害”。 综上所述,“戕害不辜”是一个深植于中国伦理传统的成语,它既承载着历史的教训,又闪耀着人文关怀的光芒。通过对这一成语的梳理,我们不仅能理解其语言结构与历史用例,更能体会到中华文化中对善良与正义的坚守。在当今时代,它依然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个体与社会对待生命与公平应有的态度,呼唤人们在行动中始终葆有对无辜者的敬畏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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