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比为奸【拼音】:péng bǐ wéi jiān解释朋比:依附。互相勾结。坏人勾结在一起干坏事。出处《新唐书·李绛传》:“趋利之人,常为朋比,同其私也。”示例平时与古老三~,也非一次。 ★清·姬文《市声》第二十三回近义词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反义词群策群力、同心协力歇后语三国的十常待语法作谓语、定语;指狼狈为奸英文Scratch my back and I'll scratch yours 法文conspirer pour mal faire
“朋比为奸”这一成语,源自中国古代社会,用以形容坏人相互勾结、串通一气做坏事的行为。其核心含义在于强调多人合谋作恶,通常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成语中的“朋比”原指依附、勾结,而“奸”则指奸邪、邪恶之事。两者结合,生动描绘出一种为了不正当目的而结成利益团伙的社会现象。这一表达不仅揭示了人性中可能存在的阴暗面,也反映了传统文化中对集体道德堕落的深刻警惕。 从历史渊源来看,“朋比为奸”的雏形可追溯至《左传》等先秦典籍,但作为固定成语的成形则较晚。它在历代文献中常被用于描述朝堂上的党争、官场中的腐败,或是民间恶势力的勾结。例如,在明清小说中,这一成语频繁出现于刻画贪官污吏、地方豪强相互包庇的情节里,形象地展现出权力与利益交织下的黑暗面。因此,成语不仅是一个语言工具,更是历史社会的一面镜子,映射出人们对公正与清廉的向往。 在语义层面,“朋比为奸”强调的是一种主动的、有意识的合作作恶行为,区别于偶然的共犯或个体的独立行恶。它暗示着参与者之间往往存在某种默契或协议,通过联合行动以增强作恶的能力或掩盖罪行。这种勾结可能基于共同的利益、相似的价值观,或单纯的权力交换。成语的批判性正在于此:它警示人们,当邪恶以集体形式出现时,其危害性往往远大于个体作恶,且更难以察觉和根除。 现代社会虽已远离封建官场,但“朋比为奸”所描述的现象并未消失。在商业欺诈、政治腐败、网络犯罪等领域,依然可见利益集团通过隐蔽勾结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例如,企业间的垄断协议、官商勾结的权钱交易,都可视为这一成语的当代写照。因此,成语的生命力在于其跨越时代的适用性,它提醒我们须对任何形式的非法勾结保持警惕,并强化制度监督与道德约束。 从文化价值观角度看,“朋比为奸”的反面正是中华文化所推崇的“君子和而不同”与“公正廉明”。传统文化鼓励以正道相交,反对结党营私,这一成语恰好成为道德教化的反面教材。它告诫人们:真正的合作应建立在诚信与正义之上,而非为一己私利扭曲是非。时至今日,这一理念仍具有现实意义,尤其在倡导法治与清廉的社会建设中,成语所蕴含的警示作用更显珍贵。 总之,“朋比为奸”不仅是一个生动的汉语表达,更是凝聚历史智慧与文化批判的成语。它穿越时空,持续警示着人性中可能的堕落倾向,并呼唤人们对集体道德与制度监督的重视。在理解与使用这一成语时,我们既应看到其语言之美,也应深思其背后的社会意义,从而在个人行为与社会治理中,更坚定地走向光明与正直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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