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竖得志【拼音】:xiōng shǔ dé zhì解释凶竖:凶恶的小人。凶恶的小人得行其志。出处《后汉书·窦武传》:“当是时,凶竖得志,士大夫皆丧其志矣。”示例近义词小人得志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用于书面语
“凶竖得志”是一个充满贬义色彩的汉语成语,其字面意思为“凶恶的小人得志、得势”。这个成语凝聚了人们对奸邪之徒一时猖獗的愤慨与蔑视,蕴含着深刻的历史教训和道德评判。“凶”指凶恶、残暴;“竖”在古代常用来蔑称地位低微或品行不端的人,近似于“小子”、“小人”;“得志”即实现志向,掌握权柄,趾高气扬。因此,整个成语生动地描绘了品行卑劣、心术不正之徒侥幸掌权或得势时的嚣张情态。 该成语的出处可追溯至南朝宋时期史学家范晔所著的《后汉书》。在《后汉书·窦武传》中,记载了东汉末年外戚与宦官激烈斗争的历史。大将军窦武与太傅陈蕃密谋铲除祸乱朝政的宦官集团,然而计划泄露。宦官曹节、王甫等人抢先发动政变,挟持汉灵帝,控制皇宫,并矫诏发兵围攻窦武。最终窦武兵败自杀,陈蕃也被捕遇害,忠良尽殁,朝政彻底落入宦官之手。史家在记述这段历史时,便以“凶竖得志”来形容曹节等奸宦的暂时得势,精准地刻画了彼时朝廷正气不彰、小人猖獗的黑暗局面。 从历史背景来看,“凶竖得志”的现象在王朝衰败期尤为常见。当政治腐败、纲纪废弛时,善于钻营、不择手段的奸佞之徒往往更容易利用制度漏洞和君主昏庸而攫取权力。他们的“得志”并非凭借德行与才干,而是依靠谄媚、阴谋与权术。这种现象带来的后果通常是灾难性的:贤能之士遭排挤迫害,政令出于私门,社会公平正义沦丧,最终加速国家的衰亡。东汉末年的宦官专权、唐朝后期的宦官弑君、明朝的阉党乱政,都是“凶竖得志”的典型历史例证。 在文化意义上,“凶竖得志”超越了具体的历史事件,成为了一种道德寓言和文学母题。它表达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对“德位相配”的强烈期待,即居高位者应有相应的品德。当现实与这一理想背道而驰,出现“小人得志”时,便被视作极大的不公与反常,是世道混乱的标志。因此,这个成语常见于史论、诗文和民间话语中,用以批判现实、抒发不平之气,同时也寄托了对“邪不压正”、“多行不义必自毙”的最终历史正义的信念。 时至今日,“凶竖得志”这个成语仍然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它常用于形容在职场、社会或特定环境中,心术不正、品行不端者通过不正当手段暂时获取权力、地位或利益的现象。其使用不仅是对个别得势小人的谴责,也常常包含着对纵容此类现象产生的环境与制度的批判。它提醒人们,需要建立公正的制度和健康的生态,使德才兼备者得以施展,让“凶竖”无以得志,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长远发展。这个古老的成语,依然是观照现实、警醒世人的一面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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