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贤不隐【拼音】:jiàn xián bù yǐn解释贤:贤能之人;隐:埋没。看见贤能的人,不予埋没。出处汉·桓谭《盐铁论·刺权》:“见贤不隐,食禄不专,此公叔之所以为文,魏成子所以为贤也。”示例不实免王丹之官,得人加翟璜之赏,自然~,食禄不专。 ★《旧唐书·薛登传》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世
成语“见贤不隐”,亦作“见贤不蔽”,意指见到德才兼备的人才,绝不加以隐瞒或压制,而应积极举荐,使其才能得以施展。这一成语源自中国古代的举贤荐能思想,体现了传统社会中对于人才发现与任用的重视态度。其核心精神在于摒弃私心,以公义为先,倡导当权者或普通人皆应以大局为重,勇于推举贤能之士。 从历史渊源来看,“见贤不隐”的思想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儒家经典《论语》中记载:“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虽未直接使用该成语,但已蕴含见贤而尊、见贤而学的理念。后世文献中,类似表述多见于史书与政论,如《后汉书》《晋书》等常记载官员举荐贤才的事迹,强调“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将荐贤视为美德,隐贤视为罪过。唐代名相魏徵即以敢于直谏、举荐贤能著称,其行为正是“见贤不隐”的实践典范。 这一成语的深层内涵,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尚贤”的传统。在官僚体制下,人才的选拔关乎国家治乱兴衰,因此举荐机制成为重要补充。所谓“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即是强调举荐应唯才是举,不受个人恩怨或关系亲疏影响。“见贤不隐”要求推荐者具备公正无私的品格,既能识别他人之长,又有胸襟与勇气为之发声,其背后是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考量。 在现实意义上,“见贤不隐”不仅适用于政治领域,亦可延伸至现代社会各行各业。在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中,领导者或成员若能做到“见贤不隐”,便能促进人才流动与优化配置,激发集体活力。相反,若因嫉妒、利益之争或狭隘心态而压制人才,则会导致资源浪费与内耗。因此,这一成语倡导的是一种开放、包容、积极的人才观,鼓励人们超越个人局限,共同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然而,实践“见贤不隐”亦需智慧与分寸。举荐贤能需以客观评价为基础,避免盲目推崇或任人唯亲;同时,被举荐者是否适合具体职位,也需综合考量。历史上虽有“伯乐相马”之美谈,但亦有举荐失当的教训。故“见贤不隐”非盲目之举,而应结合审慎观察与理性判断,方能使人才真正发挥所长。 总之,“见贤不隐”作为承载中华传统美德的语言结晶,至今仍具启示价值。它提醒我们,在个人修养与社会交往中,应培养识人之明、容人之量、荐人之德。唯有形成见贤思齐、乐见其成的文化氛围,方能推动群体与社会的持续进步。这一成语虽诞生于古代,但其精神内核——公正、无私、惜才、进取——跨越时空,依然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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