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之成理【拼音】:yán zhī chéng lǐ解释之:代词,指所说的话。话说得有一定道理。出处《荀子·非十二子》:“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示例虽然仁人们未必肯用,但我还可以~。 ★鲁迅《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近义词理直气壮、顺理成章、合情合理反义词强词夺理、岂有此理、莫名其妙语法作谓语、定语;指说话合乎道理英文there's a point there 日文話(はなし)に道理(どうり)がある成语故事战国时期,郑国大夫邓析能言善辩,聚众讲学,倡导法治,帮助老百姓打官司,与传统的礼治唱反调。他的见解与主张都是言之成理,创立新刑书《竹刑》,主张刑法改革,施行法治,遭到郑国当权的贵族们的强烈反对
成语“言之成理”源自中国古代文献,意指言论或观点有充分的理由和逻辑依据,能够使人信服。这一成语最早可追溯至《论语·子路》篇,其中孔子强调“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虽未直接使用“言之成理”四字,但已蕴含言论需有合理内核的思想。至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逻辑与辩术日益受到重视,该成语逐渐成型,并多见于《荀子》《韩非子》等典籍,用以评价论述的严谨性与说服力。 从语义层面分析,“言之成理”由“言”、“之”、“成理”三部分构成。“言”指言论或表达,“之”为助词,起连接作用,“成理”意为合乎道理或逻辑。整体强调言语内容需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而非空泛无据。这一成语不仅要求观点明确,更注重论证过程的条理清晰、依据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理”的尊崇,即追求事物内在规律与公正原则。 在应用场景中,“言之成理”广泛用于学术讨论、日常辩论、文章写作等领域。例如,在学术研究中,学者需提出假设并辅以证据,确保“言之成理”方能获得认同;在法庭辩论中,律师的陈述必须逻辑严密、依据确凿,以达“言之成理”之效。此外,它亦常作为评价标准,如“其说虽新,但言之成理”,既肯定创新性,又强调合理性。值得注意的是,该成语偏重形式逻辑,未必代表观点绝对正确,仅指论述本身自洽可信。 与相近成语相比,“言之成理”各有侧重。如“持之有故”强调言论有根据,常与“言之成理”连用,构成“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凸显论点兼具依据与逻辑;“自圆其说”则侧重论述无矛盾,但可能缺乏客观真理性;而“强词夺理”为反义,指无理强辩。这些对比折射出汉语成语对思维严谨性的多层次要求。 在当代社会,“言之成理”的价值愈发凸显。信息爆炸时代,观点纷杂,具备理性分析与逻辑表达能力成为关键素养。该成语提醒人们,无论交流或决策,都应追求论证的合理性与连贯性,避免情绪化或片面化判断。同时,它也倡导一种开放态度:即使意见相左,若对方“言之成理”,便值得倾听与反思,这有助于构建理性对话氛围,促进知识进步与社会和谐。 综上所述,“言之成理”不仅是一个语言工具,更承载着中华文化中对理性思辨的重视。其历史源流深厚,语义精准,应用广泛,在当今时代仍具现实指导意义。通过理解与践行这一成语,我们能在个人成长与社会互动中,更有效地追求真理、达成共识,彰显文明传承的智慧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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