觳觫伏罪【拼音】:hú sù fú zuì解释觳觫:恐惧得发抖的样子。指惶恐认罪。出处战国·邹·孟轲《孟子·梁惠王上》:“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示例公子宋随班行礼,全无~之语。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52回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认罪
“觳觫伏罪”是一个源自古代典籍的汉语成语,其字形较为生僻,含义深刻。该成语的核心意象在于描绘罪人认罪时因极度恐惧而战栗不已的状态。“觳觫”一词,本义指因恐惧而浑身发抖的样子,尤其常用来形容牲畜面临宰杀时的颤抖之态,后引申用于人。“伏罪”则指承认罪行,服法认罪。因此,“觳觫伏罪”整体形容犯罪者在其罪行被揭露或面对法律威严时,内心充满恐惧,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并最终低头认罪的场景。 这一成语的典故背景,可追溯至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与道德观念。古代司法体系中,强调“天理昭昭,疏而不漏”,认为罪行终将暴露,作恶者必受天理与人间的双重审判。成语所描绘的“觳觫”之态,不仅是对肉体恐惧的写实,更深层地反映了犯罪者在道德与法律压力下,内心良知遭受谴责、精神濒临崩溃的心理状态。它超越了简单的认罪行为描述,而触及了人性中关于恐惧、悔恨与救赎的复杂层面。 从文化内涵上看,“觳觫伏罪”承载着鲜明的教化意义。在中国传统价值体系中,它警示世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恶者即使暂时逃脱,最终也难逃内心的煎熬与法律的制裁。这种战栗认罪的场景,是对潜在犯罪者的强烈震慑,也是对公正社会的朴素期待。成语将生理反应(颤抖)与法律结果(伏罪)结合,生动体现了“法网恢恢”的威严,以及作恶者终将自食其果的必然结局。 在语言使用上,“觳觫伏罪”属于较为书面化、古典的成语,现代日常对话中使用频率不高,但在文学创作、历史论述或司法语境中,仍具有独特的表达力。它能精准地渲染出一种庄重、严峻的氛围,强化罪责的沉重感与法律的不可侵犯性。与之意义相近的词语有“低头认罪”、“服法”等,但“觳觫伏罪”因包含“觳觫”这一极具画面感的颤抖描述,在情感色彩上更突出罪人的恐惧与狼狈,谴责意味也更浓。 综上所述,“觳觫伏罪”是一个蕴藏丰富历史文化信息的成语。它不仅是古代司法场景的一个剪影,更是中国传统道德观与法治观的凝练表达。这个成语提醒我们,正义的实现不仅需要外在的法律约束,也离不开内心的道德律令。当罪行暴露时,那种源自灵魂深处的“觳觫”,或许正是人性中尚未泯灭的良知,在威严的正义面前所作出的最后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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