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邪陷正【拼音】:dǎng xié xiàn zhèng解释与坏人结伙,陷害好人。出处《旧唐书·宋璟传》:“璟谓曰:‘名义至重,神道难欺,必不可党邪陷正,以求苟免!’”示例近义词党邪丑正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多用于坏人
成语“党邪陷正”源自中国古代政治与道德语境,由“党邪”与“陷正”两部分构成,意指结党营私、依附邪恶势力,同时诬陷打击正直之士。其核心内涵揭露了权力斗争中对正义的侵蚀与对道德的背叛,常被用于批判政治腐败或社会失序现象。这一成语的构成体现了汉语的凝练性:“党”作动词,有结党、偏袒之意;“邪”指奸佞不正之人或事;“陷”为诬害、设计陷害;“正”则代表公正、正直的君子。四字结合,生动勾勒出一幅小人得势、忠良蒙冤的历史画面。 从历史渊源看,“党邪陷正”的意象可追溯至封建王朝的官场生态。古代史书与文学作品中,类似情节屡见不鲜,如东汉末年宦官专权迫害清流、唐朝牛李党争中的相互倾轧、明代东厂诬陷忠臣等,皆为这一成语提供了现实注脚。成语虽未明确出自某一具体典籍,但其思想脉络与《论语》“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的论述一脉相承,亦与屈原《离骚》“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的控诉精神相通,折射出传统文化中对“正邪不两立”价值秩序的坚守。 在文化价值层面,“党邪陷正”承载着鲜明的道德评判色彩。它不仅是历史现象的概括,更成为警示后人的道德镜鉴。成语中蕴含的对“结党营私”与“陷害忠良”的双重谴责,体现了儒家伦理中“君子群而不党”“疾恶如仇”的理想人格追求。在古代政治哲学中,这种行为的危害被视作动摇国本——如《尚书》所言“人之有技,冒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达”,正道受阻则国家必衰。因而该成语常被谏臣用以抨击朝政,也成为民间评价历史人物是非的重要标尺。 进入现代社会,“党邪陷正”的适用场景已超越传统政治范畴,延伸至职场、学术乃至公共生活领域。凡有利益集团为私欲排挤正直之人,或以谣言手段破坏公正环境的现象,皆可借此成语批判。其现实意义在于警示:任何群体或组织若纵容相互包庇、打压异己的风气,终将导致系统性的道德溃败。例如商业竞争中的恶意诋毁、学术界的派系倾轧等,均可视为“党邪陷正”的变体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这一成语需辨析具体情境。在严肃历史讨论或社会批评中,它能精准刻画某种结构性不公;但日常语境中应避免滥用,防止简单化的道德标签。作为中华语言文化的结晶,“党邪陷正”四字犹如一记警钟,始终鸣响着对公义社会的渴求——它既是对过往黑暗的纪录,亦是对当下与未来的期许:唯有力戒党同伐异、守护正气浩然,方能使社稷长安、人心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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