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规之兽【拼音】:xiān guī zhī shòu解释鲜:小;鲜规:渺小。指小虫小兽。比喻弱小势力。出处战国·宋·庄周《庄子·天运》:“鲜规之兽,莫得安其性命有情者。”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用于书面语
“鲜规之兽”是一个较为生僻的汉语成语,其字面意思是“很少见到、不合常规的野兽”。这一成语直接脱胎于《庄子·天运》篇,原文语境为:“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知其故矣;以奸者七十二君,论先王之道而明周召之迹,一君无所钩用。甚矣夫!人之难说也,道之难明邪?’老子曰:‘幸矣,子之不遇治世之君也!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今子之所言,犹迹也。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夫白鴟之相视,眸子不运而风化;虫,雄鸣于上风,雌应于下风而风化;类自为雌雄,故风化。性不可易,命不可变,时不可止,道不可壅。苟得于道,无自而不可;失焉者,无自而可。孔子不出三月,复见曰:‘丘得之矣。乌鹊孺,鱼傅沫,细要者化,有弟而兄啼。久矣夫,丘不与化为人!不与化为人,安能化人!’老子曰:‘可。丘得之矣!’ 在这段对话的末尾,庄子借老子之口总结道:“夫播穅眯目,则天地四方易位矣;蚊虻噆肤,则通昔不寐矣。夫仁义憯然,乃愤吾心,乱莫大焉。吾子使天下无失其朴,吾子亦放风而动,总德而立矣,又奚杰杰然揭仁义,若负建鼓而求亡子者邪?夫鹄不日浴而白,乌不日黔而黑。黑白之朴,不足以为辩;名誉之观,不足以为广。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遯。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遯,是恒物之大情也。特犯人之形而犹喜之。若人之形者,万化而未始有极也,其为乐可胜计邪?故圣人将游于物之所不得遯而皆存。善夭善老,善始善终,人犹效之,又况万物之所系,而一化之所待乎!夫道,于大不终,于小不遗,故万物备。广广乎其无不容也,渊渊乎其不可测也。形德仁义,神之末也,非至人孰能定之!夫至人有世,不亦大乎!而不足以为之累。天下奋棅而不与之偕,审乎无假而不与利迁,极物之真,能守其本,故外天地,遗万物,而神未尝有所困也。通乎道,合乎德,退仁义,宾礼乐,至人之心有所定矣。” 在论述了这番道理后,庄子最后写道:“彼知美而不知之所以美。夫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乱。故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惴耎之虫,肖翘之物,莫不失其性。甚矣,夫好知之乱天下也!自三代以下者是已,舍夫种种之民,而悦夫役役之佞,释夫恬淡无为,而悦夫啍啍之意,啍啍已乱天下矣。吾未知圣知之不为桁杨椄槢也,仁义之不为桎梏凿枘也,焉知曾史之不为桀跖嚆矢也!故曰‘绝圣弃知而天下大治’。彼曾、史、杨、墨、师旷、工倕、离朱,皆外立其德而爚乱天下者也,法之所无用也。子独不知至德之世乎?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畜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伏戏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若此之时,则至治已。今遂至使民延颈举踵曰,‘某所有贤者’,赢粮而趣之,则内弃其亲而外去其主之事,足迹接乎诸侯之境,车轨结乎千里之外。则是上好知之过也。上诚好知而无道,则天下大乱矣。何以知其然邪?夫弓弩毕弋机变之知多,则鸟乱于上矣;钩饵罔罟罾笱之知多,则鱼乱于水矣;削格罗落罝罘之知多,则兽乱于泽矣;知诈渐毒、颉滑坚白、解垢同异之变多,则俗惑于辩矣。故天下每每大乱,罪在于好知。故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乱。故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惴耎之虫,肖翘之物,莫不失其性。甚矣,夫好知之乱天下也!自三代以下者是已,舍夫种种之民,而悦夫役役之佞,释夫恬淡无为,而悦夫啍啍之意,啍啍已乱天下矣。吾未知圣知之不为桁杨椄槢也,仁义之不为桎梏凿枘也,焉知曾史之不为桀跖嚆矢也!故曰‘绝圣弃知而天下大治’。彼曾、史、杨、墨、师旷、工倕、离朱,皆外立其德而爚乱天下者也,法之所无用也。”正是在总结这种因“好知”而导致万物失性的混乱局面时,庄子使用了“鲜规之兽”一词,原文为:“故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惴耎之虫,肖翘之物,莫不失其性。甚矣,夫好知之乱天下也!……夫弓弩毕弋机变之知多,则鸟乱于上矣;钩饵罔罟罾笱之知多,则鱼乱于水矣;削格罗落罝罘之知多,则兽乱于泽矣。……故天下每每大乱,罪在于好知。……故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惴耎之虫,肖翘之物,莫不失其性。甚矣,夫好知之乱天下也!自三代以下者是已,舍夫种种之民,而悦夫役役之佞,释夫恬淡无为,而悦夫啍啍之意,啍啍已乱天下矣。” 而“鲜规之兽”便是在描述“兽乱于泽”这一情景时提出的,意指那些本应藏于深泽、遵循自然规律的野兽,因为人类机巧智诈(捕兽工具)的逼迫扰扰,而惊慌失措,行为反常,失去了它们天然的本性和常态,变成了罕见而非常规的存在。 因此,这个成语的深层寓意,与庄子哲学的核心思想紧密相连。它并非单纯描述一种罕见的动物,而是批判人类社会过度运用智巧机心,破坏了自然秩序与万物本性。在庄子看来,人类的“好知”(崇尚机巧智慧)与对“仁义”等观念的刻意标榜,如同捕兽的罗网一般,不仅搅乱了社会的淳朴状态,更迫使自然界万物(包括“兽”)脱离其本真生存状态,变得惶恐而异常。“鲜规之兽”象征着一种被异化、被逼迫而失去自然本真的存在状态,是庄子对“残生伤性”的社会现实的一种形象化比喻和深刻讽刺。 在用法上,“鲜规之兽”属于非常典雅的书面语,在日常口语乃至一般文学作品中都极为罕见。它主要用于论述哲学思想、社会批判或文化反思的语境中,形容那些因外力强力干涉而失去常态、变得怪异罕见的事物或现象。其重点不在于事物的“稀有”,而在于其“非常规”状态是由破坏性力量造成的。例如,可以用来批判某种刻板教育压制了儿童的天性,使其如“鲜规之兽”般失去了童真与创造力;或形容在过度商业化冲击下,某种传统艺术失去了其原本韵味,变得不伦不类。 综上所述,“鲜规之兽”是一个源出道家经典、富含哲学批判意味的成语。它提醒人们反思人为干预与自然本性之间的关系,警示过度智巧与规范对事物本真状态的摧残。理解这个成语,不仅需要知晓其字面出处,更需领会其背后庄子哲学中崇尚自然、反对人为异化的深刻精神。在现代社会,它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启示意义,促使我们思考如何在发展与变革中,尊重规律,守护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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