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查查 > 巧立名色 的意思

巧立名色


巧立名色【拼音】:qiǎo lì míng sè解释变着法定出一些名目来达到某种不正当的目的。同“巧立名目”。出处明·李贽《三大夫像议》:“我这里佛自解放光,不似世上一等魍魉匠、魍魉僧巧立名色,诳人钱财也。”示例近义词巧立名目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敲诈

巧立名色:成语接龙顺接


成语“巧立名色”意指为了达到某种不正当的目的,特别是为了谋取私利或掩盖真实意图,而巧妙地编造出各种名目和借口。这一成语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常用于批评那些通过看似合理、实则虚伪的手段来达到不良企图的行为。其核心在于“巧”与“立”的结合——“巧”强调了手段的狡猾与精心设计,“立”则指建立或创设,而“名色”泛指各种名称、项目和理由。整体上,它描绘了一种通过表面文章来伪装实质的投机取巧行为。

从历史渊源来看,“巧立名色”一词的形成与中国古代的社会治理和财政制度密切相关。在封建时代,官吏或地方豪强常常假借朝廷名义,以征收赋税、摊派劳役等为由,额外增设各种苛捐杂税,但这些项目往往并无法律依据,只是他们为中饱私囊而虚构出来的名目。例如,在明清时期,民间常有“火耗”“折色”等额外征收,这些便是“巧立名色”的典型体现。因此,该成语最初多用于揭露官僚体系中的腐败现象,后来其应用范围逐渐扩大,泛指社会各领域中的类似行为。

在语言结构上,“巧立名色”属于联合式成语,其中“巧立”与“名色”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完整含义。它与“巧立名目”意义相近,常可互换使用,但“名色”一词在古汉语中涵盖更广,既可指名称,也可指种类或花样,因而“巧立名色”有时更强调花样繁多、层出不穷的编造行为。与之相关的成语还有“变相勒索”“借故生端”等,它们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通过虚伪借口谋利的行为本质。

在现代社会语境中,“巧立名色”的应用已从传统的政治经济领域延伸至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例如,在消费领域,一些商家可能通过包装费、服务费、加急费等额外项目来变相涨价;在行政管理中,少数部门或人员或许会以各种手续费、检查费为名,行乱收费之实。这些行为虽然形式上可能符合某些规定,但其本质往往是利用信息不对称或权力优势,创设不必要的环节来获取不当利益。因此,这一成语至今仍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意义。

从文化内涵分析,“巧立名色”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名实相符”的道德追求。儒家思想强调“正名”,即要求名称与实质相统一,反对欺瞒诈伪。而“巧立名色”恰恰是对这一原则的背离,它通过玩弄文字游戏来混淆视听,本质上是一种道德失信的表现。成语的持久生命力,也体现了社会对诚信、透明行为的期待,以及对虚伪欺诈行为的持续警惕与抵制。

综上所述,“巧立名色”不仅是一个描述特定行为的语言工具,更是承载着历史经验与文化价值观的成语。它提醒人们,在任何时代都应警惕那些披着合法外衣的不当行为,倡导务实、诚信的社会风尚。在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理解并正确使用这一成语,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识别各种隐蔽的欺诈手段,从而维护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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