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杖则走【拼音】:dà zhàng zé zǒu解释杖:木棍;走:逃跑。舜的父亲用大棍子打他时,他就逃走躲避,免陷父亲于不义。旧时宣扬的封建孝道。出处汉·刘向《说苑·建本》:“舜之事父也,索而使之,未尝不在侧;求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大棰则走,以逃暴怒也。”示例舜之事父,小杖则受,~,非不孝也。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崔寔传》近义词反义词小杖则受语法作谓语、定语;指不挨打英文be forbearing and concilatory for the filial piety成语故事春秋时期,曾参因为种瓜误点被父亲毒打一顿,挨打后不省人事,醒来后还装作很高兴的样子。孔子听说后,非常气愤,甚至不认他这个弟子。孔子说当年舜对待父亲的责罚从来都是小受大走,也不失去对父亲的孝心,曾参则陷父亲于不义的深渊
“大杖则走”是一则源自中国古代的成语,其字面意思为“面对沉重的棍棒责打时就应当逃离”。这一成语蕴含着深厚的伦理智慧与处世哲学,它并非鼓励逃避责任或忤逆尊长,而是强调在极端情境下,子女应当采取理智的、保护自身的行动,以避免陷父母于不义之地,背后体现了儒家思想中关于“孝道”的辩证思考。 该成语的典故可追溯至西汉学者刘向所编撰的《说苑·建本》。书中记载,曾参(即曾子,孔子的著名弟子)在一次劳作中误伤瓜苗,其父曾皙盛怒之下,用粗大的棍棒严厉责打他。曾参出于孝心,默默承受而不躲避,以致被打昏过去。孔子得知此事后,非但没有赞扬曾参的忍让,反而严厉批评了他。孔子指出:“舜之事父也,索而使之,未尝不在侧;求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意思是说,古代圣王舜侍奉父亲时,父亲需要他时他总在身边,但若父亲盛怒要置他于死地时,他却会巧妙避开。面对小的责罚可以接受,但面临可能危及生命的暴怒殴打时,就应该先行避开。孔子认为,若曾参不幸被父亲失手打死,反而会使父亲背负杀子的恶名,陷入极大的不仁不义之中,这才是真正的不孝。 因此,“大杖则走”的核心哲理在于对“孝道”理解的升华。它超越了盲目服从的愚孝,主张在遵从长辈的同时,也应保有对事理的基本判断和自我保护意识。其精妙之处在于,它要求子女在面临可能令父母犯下无可挽回过错(如因一时之怒而伤害子女性命)的极端情境时,通过暂时的“避让”来为双方的冷静留有空间,从而最终维护亲情的完整与家庭的和谐,这实质上是一种更深层次、更明智的“孝”。 在更广泛的文化意义上,“大杖则走”也引申为一种重要的处世智慧。它告诫人们,在面对无法承受的暴力、极端不公或失去理智的冲突时,不应无谓地硬扛或牺牲,明智的退避并非怯懦,而是为了避免事态恶化、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这种思想与“识时务者为俊杰”、“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等理念有相通之处,都强调了审时度势和保存根本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大杖则走”不仅是一个历史故事,更是一个充满人性关怀与理智光辉的文化符号。它深刻揭示了儒家伦理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提醒人们在践行美德(如孝道)时,需兼具智慧与变通,其内涵对于如何处理家庭关系、应对激烈矛盾乃至个人修养,至今仍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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