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天下之大不韪fàn tiān xià zhī dà bù wěi 详细另见:冒天下之大不韪
成语“犯天下之大不韪”,意指不顾天下人的普遍反对,公然去做被认为是极大错误或罪恶的事。其中,“大不韪”一词源自古语,意为极大的错误、过失或公认的过错。整个成语蕴含强烈的贬义色彩,常用来形容行为者狂妄自大、一意孤行,甚至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严重错误行径。 从词源上看,“不韪”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隐公十一年》中:“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这里的“不韪”即指错误、不是。后世逐渐演化出“大不韪”的说法,强调错误的严重性。而“犯天下之大不韪”这一完整表述,在历史文献中多次出现,用以批判那些违背公义、民心与道德准则的行为,凸显其行为与天下人的共同意志相悖。 该成语的核心在于“天下”二字,它并非简单指地理范围,而是泛指社会公众、普遍舆论或公认的道义准则。因此,“犯天下之大不韪”不仅描述了一种行为上的错误,更强调这种行为对公共价值体系的挑战与破坏。在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这种行为往往被视为失去“天命”或“民心”的表现,是统治或行动失败的重要预兆。 在历史应用中,这一成语常与重大政治或军事决策相关联。例如,历史上某些暴君或独裁者不顾民生疾苦、强行推行恶政,或某些势力在民族大义面前倒行逆施,均可被形容为“犯天下之大不韪”。它不仅是道德评判,也暗含了对行为后果的警示——违背天下公意者,终将招致失败或毁灭。这种观念深植于中国“以民为本”和“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传统思想之中。 从现代视角看,“犯天下之大不韪”的应用范畴已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社会、文化乃至国际事务中。例如,某些企业公然破坏环境、践踏人权,或是个人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都可能被舆论斥为“犯天下之大不韪”。成语所体现的,是对普世价值、公众利益与道德底线的坚守,以及对肆意妄为者的强烈谴责。 总之,“犯天下之大不韪”是一个承载深厚历史与文化内涵的成语。它不仅是语言工具,更是一种价值判断的标尺,提醒人们行动需顺应时势、尊重民意,若无视天下公论,终将身败名裂。在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这一成语依然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警示着任何个体或团体都应敬畏规则、尊重共识,切勿逆潮流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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