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滔天【拼音】:zuì è tāo tiān解释滔天:漫天,弥天。形容罪恶极大。出处宋·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七:“今开庆误国之人,罪恶滔天。”示例若是高俅在内,必然阻住,此贼累辱朝廷,~。 ★明·施耐庵《水浒全传》第七十五回近义词罪大恶极、罪恶迷天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罪恶极大英文be guilty of monstrous crimes德文eines himmelschreienden Verbrechens schuldig sein
“罪恶滔天”是一个极具表现力的成语,其字面意思是所犯下的罪过和恶行,其严重性之高,仿佛要弥漫、充塞整个天空。这个成语的核心在于“滔天”二字,它并非实指,而是一种极致的夸张与比喻,用以形容罪恶之深重、规模之浩大,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人神共愤的地步。它描绘的不仅是一般的过错或罪行,而是指那些违背基本人伦、天道,对社会、国家乃至历史造成巨大创伤与灾难的极端恶行。 从情感色彩上看,“罪恶滔天”是一个饱含强烈贬义和批判意味的词汇。它不仅仅是对事实的陈述,更是一种道德上的终极审判和情感上的激烈控诉。使用者往往带着极度的愤怒、谴责与不耻,旨在强调罪恶的不可饶恕性。因此,这个成语常见于历史评价、司法审判、文学作品中对于巨奸大恶的描述,或是在民间舆论中对极端不义之事的声讨,具有极强的震慑力和感染力。 在历史与文学的长河中,“罪恶滔天”的身影频频出现。例如,在史书和文学作品中,那些祸国殃民、残害忠良、发动不义之战或施行暴政的统治者与权臣,常常被冠以此评价。像南宋的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害岳飞,其行为在后世看来便是“罪恶滔天”;明朝的宦官魏忠贤专权乱政,荼毒天下,其恶行亦可称之为“罪恶滔天”。在许多古典小说,如《水浒传》中,对那些欺压百姓、无法无天的贪官污吏,作者也常借百姓或英雄之口,用此成语来表达深重的仇恨与反抗的正当性。 这个成语的结构也颇具深意。“罪恶”与“滔天”组合,形成了主谓关系,其中“滔天”作为谓语,以自然界的宏大景象来比拟抽象行为的恶劣程度,这种“以天为鉴”的比喻,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天道昭昭”的伦理观念。天,在中国哲学中是公正、至高无上的象征。罪恶能“滔天”,意味着其恶已经亵渎、遮蔽了天理公道,从而在道义上将其彻底否定。这使得该成语不仅是一种形容,更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终极定罪。 综上所述,“罪恶滔天”是一个力量千钧的成语。它超越了法律条文的冰冷界定,融入了深厚的道德情感与文化判断,专用于指代那些最为黑暗、最不可容忍的罪行。每当这个词语被郑重提起,它都在提醒人们铭记历史的教训,坚守正义的底线,并对人性中可能滋生的极端之恶保持永恒的警惕与批判。它如同一声洪钟,在历史的长廊中回响,警示后世:善恶必有报,天道好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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