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以传信,疑以传疑【拼音】:xìn yǐ chuán xìn,yí yǐ chuán yí解释可信的,就作为可信的留传下去;可疑的,仍然作为可疑的留传下去。指对文献资料及传说中的不同说法,采取客观审慎的态度。出处《谷梁传·桓公五年》:“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鲍卒,何为以二日卒之?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示例鬼神不能自成,须人而生,柰何无父而生乎!一言有父,一言无父,~,故两言之。 ★《史记·三代世表》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信以传信,疑以传疑”是一则源自中国古典文献的成语,最早出自《穀梁传·桓公五年》。其字面意思是:对于可信的部分,就作为可信的史实传递下去;对于存疑的部分,则如实保留其疑问状态继续流传。这八个字精炼地概括了中国古代史学传统中一种严肃而审慎的治史原则与记录精神。 从历史语境来看,这一成语深刻反映了先秦时期史官文化的核心价值。在古代,史官肩负着记录国家大事、传承历史经验的重大责任,其记录被视为权威和后世借鉴的基石。因此,在信息有限、考证不易的条件下,史家不臆测、不妄断,而是采取一种极度诚实的客观态度:将确凿无误的事实清晰记载,同时不掩盖、不篡改那些证据不足或说法不一的内容,而是将其中的疑问原原本本地保留在记录中。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存历史的原始面貌,为后人提供一份真实、完整的材料,而非一份经过主观裁切或修饰的“定论”。 这一原则的哲学基础,与儒家思想中强调的“诚”与“信”紧密相连,同时也体现了对历史复杂性的深刻认知。它承认人类认知的局限性,反对为了追求叙述的圆满或符合某种预期而扭曲事实。在操作层面,它要求记录者具备高度的职业操守和求真精神,不畏权势,不徇私情,只对历史的真实性负责。“疑以传疑”尤其需要勇气,因为它意味着公开承认知识的缺口和不确定性,这在任何时代都是一种可贵的学术品格。 “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传统史学范畴。它为后世的学术研究,特别是文献学、考据学确立了基本的方法论准则。直至今日,这一精神在现代历史研究、新闻报导、科学探索乃至信息传播中,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告诫我们,在信息处理时,应严格区分事实与推断,确证与存疑;对于不确定的信息,应如实标注其不确定性,避免以讹传讹。在当今信息爆炸、真伪难辨的时代,秉持这种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于维护知识的纯洁性和社会的信任基石,显得尤为重要。 总之,“信以传信,疑以传疑”不仅仅是一个关于历史书写的成语,它更是一种追求真理的智慧与方法,一种实事求是的文化基因。它倡导的严谨与诚实,是中国传统文化留下的宝贵精神遗产,提醒着每一个面对信息与知识的人:尊重事实,保持审慎,对真相怀有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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