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生恶死【拼音】:ài shēng wù sǐ解释恶:厌恶。喜爱生存,厌恶死亡。出处清·李汝珍《镜花缘》第26回:“可见爱生恶死,亦是物之恒情。”示例~是人的本性。近义词贪生怕死反义词语法作主语、谓语、定语;指生存观
“爱生恶死”是一个蕴含着深刻生命哲理的成语,其字面意思非常直白:热爱生命,厌恶死亡。这四字简洁地概括了人类乃至绝大多数生物最原始、最本能的情感与倾向。对生存的眷恋,对死亡的恐惧,深深镌刻在生命的基因之中,成为驱动个体保全自我、延续种族的基本动力。从生物学角度看,这是物竞天择赋予生命的自我保护机制;从情感体验而言,它则代表了人们对亲情、理想、世间美好一切难以割舍的深深眷恋。 这一成语的意蕴,远不止于描述一种普遍的本能。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语境中,尤其是在儒家思想体系里,“爱生”被赋予了更高的道德与伦理价值。儒家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爱护生命被视为践行孝道的基础。同时,“仁者爱人”的思想也包含着对他人生命的珍视与尊重。因此,“爱生”不仅是一种自发的情绪,更升华为一种需要主动践行、推己及人的道德责任。而“恶死”在此背景下,也并非单纯的怯懦,其中包含了对于未尽责任的遗憾、对道义未竟的忧虑,所谓“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体现出对生命价值与死亡意义的深刻反思。 然而,中华文化的智慧又是辩证而全面的。“爱生恶死”虽是常情,但先贤哲人亦推崇在特定情境下超越这一本能。当生命与更高的道义、理想、气节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时,先哲们主张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文天祥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这些崇高的选择,并非否定了“爱生恶死”的合理性,而是在更高层次上定义了生命的尊严与价值:生命的可贵,不仅在于其长度,更在于其承载的精神与完成的意义。贪生怕死、苟且偷生向来为文化所鄙夷,而为了正义、家国、信仰坦然赴死,则被颂扬为精神的永恒。 在当代社会,“爱生恶死”这一成语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它提醒我们敬畏生命、珍惜健康,积极追求生命的质量与美好。在医学伦理、生命教育、心理关怀等领域,理解这种本能是实践人文关怀的起点。同时,它也与鼓励勇敢、奉献、担当的价值观并行不悖。我们珍爱生命,因而努力创造更安全、更有价值的生活环境;我们理解对死亡的普遍拒斥,因而更敬重那些为了他人生命安全与社会福祉而逆行、奉献甚至牺牲的英雄。他们的选择,是对“生命”价值最深刻、最壮丽的诠释。 综上所述,“爱生恶死”不仅是一个描述生物本能的成语,更是一个承载着丰富文化内涵与价值判断的短语。它扎根于人类最原始的情感,又在文明的演进中被不断反思与升华,成为我们理解生命态度、伦理选择和精神追求的一个重要文化坐标。它告诉我们珍惜当下,也激励我们思考:当生命必然走向终点时,我们该如何赋予它超越“恶死”恐惧的厚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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