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作胡为【拼音】:wàng zuò hú wéi解释妄:狂妄;胡:乱。不顾法纪或舆论,毫无顾忌地做坏事。出处元·王子一《误入桃源》第三折:“似恁般妄作胡为,敢欺侮咱浮踪浪迹。”示例你既已死了,如何又在人世,~,乱惑生人?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三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妄作胡为”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指不顾法纪、事理或客观条件,任意胡来,肆无忌惮地做坏事或采取错误行动。这一成语通常带有强烈的贬义色彩,用来批评那些行为放肆、无视规则、导致不良后果的人或事。它强调行为的盲目性、任意性与破坏性,常与“胆大妄为”、“胡作非为”等词语意义相近。 从结构上看,“妄作胡为”由“妄作”和“胡为”两个部分复合而成。“妄作”一词,最早可追溯至古代典籍,如《老子》中云:“不知常,妄作凶。”意指不了解自然规律而轻举妄动,就会招致灾祸。这里的“妄”指胡乱、不切实际,“作”即行动、作为。“胡为”则指胡乱行事,“胡”本有随意、混乱之意。两者结合,强化了行为的不合理与肆意妄为的特性,使得成语在语义上更为凝练有力。 在历史与文学作品中,“妄作胡为”常被用于描述统治者的暴政、官吏的腐败或个人的恶行。例如,在古代史书或小说中,批评昏君宠信奸佞、滥施刑罚,或是描写豪强欺压百姓、横行乡里,均可使用此成语。它不仅仅指具体的行为失当,更暗含了对道德沦丧、社会秩序破坏的谴责。通过这一成语,人们能够迅速理解行为者的无理与放纵,以及其行为可能引发的混乱与危害。 从社会文化角度分析,“妄作胡为”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礼法”、“规矩”的重视。儒家思想强调“克己复礼”,主张行为应符合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而“妄作胡为”则恰恰是对这种价值观的背离。因此,该成语在日常使用中,不仅是对个人行为的批评,也常被引申到对社会现象、政策执行或管理失序的评价中,警示人们应当遵循理性与规则,避免因任性妄为而造成损失。 在现代语境下,“妄作胡为”的应用范围依然广泛。它可以形容商业活动中的违规操作、政治领域的权力滥用,甚至个人生活中的冲动决策。例如,在环境保护议题上,批评某些企业不顾生态规律肆意排放污染;在法律领域,指责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这些用法都延续了成语原有的批判内核,强调行为的不负责任与危害性。同时,成语也提醒人们,在任何行动前都应深思熟虑,尊重客观规律,避免陷入“妄作”的陷阱。 总之,“妄作胡为”是一个富有警示意义的成语,它凝聚了古人对行为准则的智慧总结。通过其历史渊源、语义内涵及现实应用,我们不仅能更好地理解汉语的丰富表达,也能从中汲取教训,倡导理性、合规的行为方式,以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