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狐笔dǒng hú bǐ见“董狐之笔”
“董狐笔”是中国古代史家秉笔直书、不畏强权的典范象征,这一成语源自春秋时期晋国史官董狐的事迹。据《左传·宣公二年》记载,公元前607年,晋国权臣赵盾的族弟赵穿弑杀昏庸暴虐的晋灵公,当时赵盾虽未直接参与,但作为执政大臣,他并未追究赵穿之罪,反而选择出逃。董狐在史册上直书“赵盾弑其君”,并公开示于朝堂。赵盾辩解自己无罪,董狐却严正指出:“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为赵盾身为执政大臣,逃亡未出国境,返朝后又不惩治凶手,弑君之责理应由他承担。董狐坚持史官职责,不畏权势,以直笔记录历史,被后世誉为“良史”。 这一事件深刻体现了古代史官“不隐恶、不虚美”的职业道德。在春秋时期,史官独立记述国家大事,往往面临政治压力乃至生命危险,但董狐敢于直面权贵,坚守事实真相,其行为奠定了中国传统史学中“直笔”精神的基础。孔子对此评价道:“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强调其秉笔直书、不为尊者讳的史德。这种精神不仅要求史官具备高超的学识,更需拥有坚定的道德勇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历史记录,即便面对强权亦不改其志。 “董狐笔”的象征意义远超历史记载本身,它成为后世史家、文人乃至所有执笔者的精神标杆。司马迁著《史记》时“不虚美、不隐恶”,班固赞其“辨而不华,质而不俚”,正是承袭了董狐的精神血脉;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中强调“直书”“实录”,亦以此传统自励。宋代文天祥在《正气歌》中写下“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将董狐与不畏牺牲的齐太史并列,视其为天地正气的化身。这使“董狐笔”逐渐演化为追求真理、捍卫正义的文化符号,激励着无数士人在困境中坚守良知。 从更广阔的文化视角看,“董狐笔”精神反映了中国古代对历史真实性的极致尊崇。在儒家观念中,历史记录承载着教化世人、鉴往知来的重要功能,唯有真实才能发挥其“惩恶劝善”的作用。董狐之举,正是这种价值观的实践——历史不应为权力所扭曲,而应成为衡量是非的准绳。这种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史学传统,使得“实录”成为评价史书的核心标准,亦塑造了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意识。 时至今日,“董狐笔”已超越史学范畴,成为坚持真理、敢于直言的文化隐喻。在信息纷繁的现代社会中,它提醒人们保持独立思考的勇气,不盲从、不媚俗,尤其在 journalism、学术研究、公共记录等领域,更需秉持求真精神。成语背后所蕴含的职业道德与人格力量,跨越千年仍熠熠生辉,彰显着中华文化中对正直与真实的永恒追求。因此,“董狐笔”不仅是一段历史典故,更是一座精神丰碑,昭示着在任何时代,守护真相都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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