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拼音】:yòng rén bù yí,yí rén bù yòng解释疑:怀疑。既然已经任用的人,就应当充分信任;有怀疑信不过的人,就不要用。出处《旧唐书·陆贽传》:“夫如是,则疑者不使,使者不疑。”《金史·熙宗本纪》:“疑人勿使,使人勿疑。自今本国及诸色人,量才通用之。”示例茅盾《子夜》:“急冲冲地跑到厂里来,便是对于部下的办事人还没有绝对信任的意思,那就不合于‘~’的原则。”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用人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中国古代流传至今的一条重要用人原则与管理智慧,其核心思想在于强调信任与授权的辩证统一。这一成语虽未明确见于某部经典,但其理念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政治、军事与管理思想之中,与《孙子兵法》、《贞观政要》等典籍中倡导的“将能而君不御”、“推心置腹”等思想一脉相承。它简洁而深刻地指出,在任用人才时,若经过慎重考察决定任用,就应给予充分的信任和权力;反之,如果对某人存有根本性的疑虑或不放心,那么在一开始就不应将其置于关键岗位。 从管理实践的角度看,“用人不疑”体现了对人才的尊重和激励。当领导者将职责与权力交付给下属时,这种信任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动力。它能够激发下属的责任感、归属感和创造力,使其敢于任事、勇于担当,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才能。历史上,刘邦信任韩信、萧何,刘备三顾茅庐托付诸葛亮,都是“用人不疑”的典范。相反,如果一方面使用人才,另一方面又处处设防、事事干涉,不仅会挫伤其积极性,导致其束手束脚、难以施展,更会形成内耗,降低整个组织的运行效率。 然而,“用人不疑”并非盲目放权,其前提在于“疑人不用”。这前半句恰恰是后半句的坚实基础。它要求领导者在选人阶段必须保持清醒和审慎,通过严格的考察、评估和判断,确保所选之人德才兼备,其能力、品格与岗位要求相匹配。这个“疑”并非源自主观好恶的猜忌,而是基于客观标准与事实的审慎判断。只有在源头把关,排除那些能力不足、品行有亏或理念不合者,后续的“不疑”才有意义,否则便是无本之木,会给组织带来巨大风险。 在当代组织管理与商业实践中,这一原则依然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它要求现代企业管理者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做到“知人善任”:在招聘和提拔时严格筛选(疑人不用),在任用后则通过清晰的权责划分、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畅通的沟通渠道来构建制度化的信任(用人不疑)。这并非意味着放弃监督与考核,而是将监督机制从事前、事中的过度干预,转化为事后的绩效评估与制度约束,从而在信任与 accountability(问责)之间取得平衡。 总之,“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一个完整的逻辑闭环,它深刻揭示了信任与授权、选拔与任用之间的内在联系。它告诫世人,真正的信任建立在明智选择的基础之上,而充分授权则是信任最有力的表达。这一充满东方智慧的用人哲学,至今仍是任何追求卓越的团队或组织值得深思和借鉴的重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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