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怨求媚【拼音】:liǎn yuàn qiú mèi解释指因向上献媚,不顾人民怨恨而征收钱物。出处《资治通鉴·唐代宗大历元年》:“上生日,诸道节度使献金帛、器服、珍玩、骏马为寿,共直缗钱二十四万。常衮上言,以为‘节度使非能男耕女织,必取之于人,敛怨求媚,不可长也。’”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处事
成语“敛怨求媚”出自《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原文记载为:“敛怨以为德,其无后乎?”后经提炼演变为这一固定词组。其字面意思为聚敛怨恨以求得他人欢心与谄媚,深层含义则指为了讨好权势、谋取私利而不惜损害他人利益,最终招致众怒的行为。这一成语生动刻画了那些牺牲公义、违背民心以追逐私欲的卑劣行径,具有强烈的道德批判色彩。 从历史背景来看,该成语的产生与春秋时期的社会政治生态密切相关。当时诸侯争霸,权臣当道,一些官吏或谋士为获取君主宠信,往往采取横征暴敛、欺压百姓的手段来满足上位者的私欲,从而积累民怨。例如,《左传》中记载的卫国大夫孙林父为讨好晋国而加重赋税,导致民众怨声载道,便是“敛怨求媚”的典型例证。这种短视行为虽可能暂时得势,却埋下了政权不稳的祸根,古人常以此警示执政者需以民为本,远离谄媚之徒。 在文化内涵上,“敛怨求媚”深刻反映了儒家思想中“仁政”“民本”的理念。孔子强调“为政以德”,孟子主张“民贵君轻”,皆反对以损害民众利益来换取个人权势。该成语不仅批判了政治领域的谄媚行为,也延伸至社会生活中那些损人利己、阿谀奉承的处世态度。它成为一面道德镜子,提醒人们真正的威望与成功应建立在公正与良知之上,而非通过积累怨恨来换取虚妄的荣宠。 现代社会中,“敛怨求媚”的现象仍具现实意义。在职场、社交或公共管理领域,少数人为追逐短期利益,不惜违背原则、损害集体或公众权益以讨好上级或强势群体,这种行为往往导致信任崩塌与长期矛盾。成语警示我们,任何以牺牲他人为代价的取媚手段,最终只会引发反噬,失去人心。它倡导的是一种正直、诚信的价值观,强调可持续的关系与发展需建立在互利与尊重的基础之上。 总之,“敛怨求媚”作为一个历史悠久、意蕴丰富的成语,不仅承载着古代政治智慧与伦理训诫,也为今人提供了处世镜鉴。它告诫我们:真正的媚态或许能换得一时之利,但唯有以德服人、以诚待人,方能赢得长久尊重与安定。在个人修养与社会建设中,这一成语始终回荡着警世之音,提醒人们远离短视的谄媚,坚守内心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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