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盆难照【拼音】:fù pén nán zhào解释覆盆:翻扣的盆子。翻过来扣着的盆子,阳光照不到里面。比喻暗无天日。出处《抱朴子·辨问》:“日月有所不照,圣人有所不知,岂可以圣人所不为,便云天下无仙,是责三光不照覆盆之内也。”示例久知~,已拚毕命于此,幸遇高贤大侠,倘蒙怜而垂手,则死之日,犹生之年矣。 ★明·明教中人《好逑传》第五回近义词覆盆之冤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指无处申诉的冤枉
成语“覆盆难照”源于中国古代的文学典籍,其字面意思是指将一个盆子倒扣过来,阳光难以照射进去,用以比喻社会或司法中的冤屈难以得到昭雪,真相被遮蔽而无法大白于天下。这一成语形象地描绘了黑暗与不公的情境,蕴含着对正义受阻的深沉慨叹。它的出处可追溯至汉代文学,晋代葛洪在《抱朴子·辨问》中曾写道:“日月有所不照,圣人有所不知……是责三光不照覆盆之内也。”唐代骆宾王在《萤火赋》中也化用此意:“使光光之明,未能照于覆盆。”这些文献记载,共同奠定了“覆盆难照”作为文化隐喻的基础,使其成为中文里表达冤屈难申的经典成语。 从历史背景来看,“覆盆难照”深刻反映了传统社会中司法制度的局限性。在古代中国,尽管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但受限于官僚腐败、权力干预或信息闭塞,许多冤案往往难以平反。例如,在明清时期的诸多公案小说中,百姓蒙冤的故事屡见不鲜,正体现了“覆盆难照”的社会现实。这一成语不仅是语言艺术的结晶,更是历史经验的凝结,它警示人们关注司法公正与透明度,呼唤清明的社会治理。直至今日,它依然具有现实意义,提醒现代法治建设需不断努力,以避免真相被遮蔽的悲剧重演。 在文学与艺术领域,“覆盆难照”被广泛运用,以增强作品的表现力和批判性。古典戏曲如《窦娥冤》中,主人公蒙受不白之冤,恰似覆盆之下不见天日,观众通过这一意象深切感受到社会的黑暗与个体的无助。现代文学也常借该成语隐喻社会不公,例如在描写历史事件或现实题材时,作家以此唤起读者对正义的思考。此外,成语的视觉形象—倒扣的盆子与缺失的光明—也启发了绘画、影视等艺术形式的创作,使其成为中华文化中一个富有感染力的符号。 “覆盆难照”的文化内涵超越了单纯的冤屈表达,它还与哲学思想紧密相连。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光明常象征真理与正义,而黑暗则代表蒙蔽与邪恶。成语以“覆盆”遮蔽光明的意象,呼应了儒家对“天下为公”的追求和道家对“自然澄明”的向往,体现了古人对于理想社会的憧憬。同时,它也暗含一种悲观色彩,暗示在特定环境下,个体可能无力反抗体制性的不公,这种矛盾使得成语更富思辨深度,引发人们对命运、权力与道德的反思。 总而言之,成语“覆盆难照”是一个承载着丰富历史、文学与哲学意蕴的表达。它不仅是汉语词汇中的瑰宝,更是中华文化对于正义与真相永恒追问的见证。在当代,尽管社会已进步,法治日益健全,但“覆盆难照”所警示的遮蔽与不公仍可能以新的形式存在。因此,学习和传承这一成语,有助于我们铭记历史教训,持续推动社会向更加公正、透明的方向发展,让光明普照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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