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取豪夺【拼音】:zhà qǔ háo duó解释用欺骗的手段或武力夺取。出处茅盾《路》:“暑假以后他自己的吃饭问题还不知道着落在何处,胁肩谄笑是不屑,诈取豪夺又不能。”示例近义词巧偷豪夺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状语;指夺取别人的东西
“诈取豪夺”是一个汉语成语,其标准形式为“巧取豪夺”,有时也被误写或俗称为“诈取豪夺”。该成语由“巧取”和“豪夺”两个部分构成,形象地描绘了两种不同的掠夺手段。“巧取”意指通过狡诈的计谋、虚伪的欺骗手段来获取;而“豪夺”则指依仗权势、暴力或蛮横的力量进行公然抢夺。两者结合,完整地涵盖了从隐秘欺诈到公开强占的种种不正当获取方式,深刻揭露了贪婪者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本质。 这一成语的起源可追溯至中国古代社会,其思想内涵在历代文献中均有体现。宋代文学家苏轼在《次韵米芾二王书跋尾》中写道:“巧偷豪夺古来有,一笑谁似痴虎头。”这里的“巧偷豪夺”即与“巧取豪夺”同义,生动反映了当时书画收藏领域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珍品的现象。此后,这一表述经过语言流变,逐渐定型为“巧取豪夺”,成为汉语中谴责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经典表达。 “诈取豪夺”所描述的行为具有鲜明的社会批判色彩。它不仅仅指代具体的财物侵占,更可延伸至权力、地位、名誉等无形资产的掠夺。在历史语境中,它常被用来形容官僚、豪强或奸商利用职权、欺骗或暴力手段压榨百姓、侵吞财产的行径。例如,在古典小说《水浒传》中,许多好汉被逼上梁山的背景,正是当地恶绅或官吏的“巧取豪夺”所致。这一成语因而承载了民众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以及对道德沦丧行为的强烈谴责。 从道德与法律视角审视,“诈取豪夺”代表着彻底违背诚信与公平原则的行为。它既与儒家思想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训诫相悖,也触犯了历代律法中关于财产保护的规定。在当代社会,这一成语所对应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贪污、强占、不正当竞争等多种违法犯罪。因此,它不仅是道德层面的贬义词,也具有明确的法律否定含义,提醒人们追求利益时应坚守法律与伦理的底线。 在语言运用上,“诈取豪夺”作为“巧取豪夺”的变体,虽非规范形式,但其核心意义未变,均用于形容不择手段的掠夺行为。它常见于文学作品中以增强批判力度,也出现在日常对话、新闻评论或学术分析中,用以揭露权力滥用、商业欺诈或历史暴政。这个成语历经岁月沉淀,依然充满生命力,因为它精准地捕捉了人性中贪婪与强权结合时产生的破坏性,并持续警示社会:任何通过欺骗或强制手段获取的利益,终将受到道德与历史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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