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事招非【拼音】:rě shì zhāo fēi解释引起麻烦之事。同“惹是招非”。出处元·无名氏《东平府》第一折:“哎,徐宁紧紧相随,生怕俺不遵依,向城中惹事招非。”示例明·施耐庵《水浒传》第103回:“大奶奶却是利害得紧,谁敢与你传话,~?”近义词惹是招非、招惹是非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处事
“惹事招非”是一个常用的汉语成语,其含义指因言行不慎而招惹是非、引发争端或麻烦。该成语由两个动词性词组“惹事”与“招非”并列构成,二者意义相近,均表示引起事端或纠纷,通过叠加使用起到强调作用,突出行为带来的负面后果。从语义上看,“惹事”侧重于主动或无意中挑起事端;“招非”则强调引来非议、批评或祸患。整体而言,成语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常用于批评或劝诫那些言行冒失、喜欢生事或缺乏谨慎的人。 这一成语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白话文学作品。在明清小说及戏曲中,类似表达已频繁出现,用以描述人物因多嘴、冲动或不当行为而陷入困境的情节。例如,在《金瓶梅》《水浒传》等古典小说中,常有角色因“惹事招非”导致冲突升级或自身受害。成语的形成与汉语双音节化趋势及并列构词法密切相关,通过同义重复强化表达效果,使其在民间口语和文学叙述中得以流传。它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谨言慎行”“以和为贵”的价值观,强调个人应避免无端生事,以维护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使用语境上,“惹事招非”多用于日常生活或文学作品中,批评某人行为轻率、好管闲事或缺乏分寸。例如,家长可能告诫孩子:“在外不要惹事招非,安心学习”;同事间也可能提醒:“少议论他人隐私,免得惹事招非”。成语的适用对象广泛,既可指具体事件中的个体行为,也可泛指针砭社会现象。与之意义相近的成语有“惹是生非”“招风惹雨”“无事生非”等,其中“惹是生非”与之几乎同义,常可互换使用。相比之下,“惹事招非”更侧重行为后果的消极性,而“招风惹雨”则更突出引人注意或嫉妒的意味。 从文化内涵分析,“惹事招非”体现了中国传统处世哲学中的谨慎与克制精神。儒家思想强调“君子慎独”“敏于事而讷于言”,道家主张“无为而避祸”,这些观念都反对主动制造纷争。成语的流传也与社会对秩序和谐的重视相关,在集体主义文化背景下,个人言行若破坏群体稳定,往往受到道德谴责。因此,该成语不仅是对具体行为的描述,也承载着社会规范与伦理教化的功能。 在现代汉语中,“惹事招非”仍保持着活跃的使用频率。尽管社会语境变迁,但其核心意义未变,常出现在新闻报道、影视对话及日常交流中,用以批评网络纠纷、公共场合冲突或人际矛盾等。例如,媒体可能评论某公众人物“发言不当,惹事招非”;法律条文或宣传中也会警示公民“守法自律,避免惹事招非”。成语的生命力在于其简洁形象地概括了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冲突成因,成为跨越时代的警世箴言。总体而言,这一成语不仅是语言表达的精华,也是中国文化中智慧与教训的凝结,持续提醒人们言行需深思熟虑,以避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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