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赂公行【拼音】:huò lù gōng xíng解释赂:贿赂;公行:公开。公开用金钱、财物收买别人进行不正当的活动。出处《魏书》:“三公倾邪,皆希世见用,货赂并行,强者为怨,不见举奏,弱者守道,多被陷毁。”示例~,帑藏损耗,神怒民怨,众叛亲离。 ★《陈书·傅縡传》近义词贿赂公行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指公开以货财进行行贿
“货赂公行”是一个具有深厚历史内涵的汉语成语,其字面直译为“贿赂公开进行”。它形象地描绘了在一个政治与社会环境中,贪污受贿行为毫不掩饰、公然泛滥的腐败景象。这个成语不仅仅是对一种社会现象的客观描述,更承载着强烈的道德批判与警示意义,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反思吏治腐败的典型话语。 从词源与历史背景来看,“货赂公行”的意蕴源远流长。“货”指财物,“赂”即贿赂,“公行”意为公开行事。其思想雏形可追溯至先秦典籍对贪腐的抨击,而作为一个固定词组,其成熟与广泛应用与后世史书对朝代衰败期的描述密切相关。例如,在记述东汉末年、魏晋南北朝或历代王朝末期政治混乱时,史家常使用此类词语来概括当时官场贿赂成风、法纪荡然的状况。它往往与“政以贿成”、“卖官鬻爵”等表述并列,共同勾勒出一幅权力失序、道德沦丧的历史图景。 该成语深刻揭示了腐败的公开化与制度化危害。当贿赂从隐秘的私下交易转变为“公行”,意味着腐败已渗透到权力体系的运作规则之中,甚至成为某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或明面规则。这标志着法律与道德约束的双重失效,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遭到严重侵蚀。官吏的升迁奖惩不再依据才能与政绩,而是取决于行贿的多少;司法审判、政策执行也因钱财而失去准绳。其直接后果是行政效率低下,民生疾苦被漠视,政府公信力丧失殆尽,最终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动摇国家统治的根本。 在文化与社会意义上,“货赂公行”超越了单纯的历史记述,成为了一种强大的文化批判工具。它被历代思想家、文学家和民众用来抨击时弊,表达对清平政治的向往。这个成语反复出现在奏议、诗文、小说乃至民间舆论中,凝聚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清廉”价值的坚守和对“贪腐”行为的深恶痛绝。它警示后人,腐败一旦发展到公然无忌的地步,便是政权与社会危机的重要信号。 时至今日,“货赂公行”这个成语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观照意义。它提醒我们,反腐败斗争的关键在于防止腐败现象从个别案例蔓延为风气,从隐秘行为蜕变为公然惯例。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和氛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正是杜绝“货赂公行”历史悲剧重演的根本途径。因此,这个古老的成语不仅是历史的一面镜子,更是长鸣的警钟,持续告诫着为政清廉的重要性与社会公正的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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