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相戕贼【拼音】:zì xiāng qiāng zéi解释戕贼:伤害,残害。自己人互相杀害。出处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62回:“我与将军以勇力齐名,好汉惜好汉,何忍自相戕贼乎?”示例近义词自相鱼肉、自相残杀、自相戕贼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内部战争
“自相戕贼”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zì xiāng qiāng zéi,其含义是指内部成员之间相互伤害、残杀,导致整体力量受损。这个成语生动描绘了群体内部因矛盾冲突而引发的自我毁灭行为,强调了团结协作的重要性,并警示人们内部分裂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从字源来看,“戕贼”二字具有强烈的破坏意味。“戕”本义为杀害、损害,如“戕害”;“贼”在此处并非指小偷,而是指伤害、毁坏,如“戕贼身体”即指损害健康。二字连用,强化了伤害的程度。因此,“自相戕贼”直译就是自己人互相残害,其核心在于一个“自”字,突出了行为发出者与承受者同属一个群体,从而使得这种伤害更具悲剧性和讽刺性。 该成语的典故可以追溯到古代历史与文献。在封建王朝更迭或诸侯争霸时期,统治集团或同盟内部为争夺权力、利益而引发的血腥内斗,是“自相戕贼”的典型体现。例如,西晋的“八王之乱”就是皇室宗亲为争夺中央政权而爆发的长期混战,严重消耗了国力,直接导致了王朝的衰败和外族入侵,堪称历史上一幕惨痛的“自相戕贼”。在文学作品中,这类描述也屡见不鲜,用以刻画人性中的猜忌、贪婪以及内部斗争的巨大破坏力。 “自相戕贼”的深层内涵,超越了具体的历史事件,揭示了普遍的人性与社会规律。它首先指向了短视与自私的危害。当群体中的个体或小团体只顾追逐私利,不惜攻击同伴时,看似可能在局部获得优势,但最终会削弱整个群体的凝聚力和生存能力,导致所有成员共同受损,正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其次,它强调了内部和谐与外部挑战的关系。一个团体若无法处理好内部矛盾,在面对外部压力或敌人时,往往会不攻自破。因此,这个成语常被用来劝诫人们要顾全大局、以和为贵。 在现代语境下,“自相戕贼”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它可以形容企业团队中因恶性竞争、互相拆台而导致项目失败、公司衰落的局面;可以指代国家或民族内部因意识形态、地域或利益分歧而爆发冲突,削弱整体实力的状况;甚至在家庭或朋友关系中,因误解、嫉妒而产生的严重伤害,也可借用此成语来形容其自毁性质。它提醒任何组织或个人,内部团结是抵御外部风险、实现长远发展的基石。 总结而言,“自相戕贼”不仅是一个描述内部互相伤害现象的成语,更是一个富含哲理的警示。它凝结了古人对历史教训的深刻反思,提醒后世在任何集体中,维护团结、避免内耗都是至关重要的生存与发展智慧。理解并牢记这个成语的意义,对于促进人际和谐、团队协作乃至社会整体的稳定与进步,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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