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舟漏网【拼音】:tūn zhōu lòu wǎng解释本指大鱼漏网,后常以喻罪大者逍遥法外。同“吞舟是漏”。出处清·王夫之《读通鉴论·秦始皇》:“宽斯严,简斯定,吞舟漏网,而不敢再触梁笱者何也?”示例近义词吞舟是漏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多用于比喻句
成语“吞舟漏网”源自中国古代的典籍,原指能够吞下船只的大鱼从渔网中逃脱,后引申为形容重大罪犯或恶人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这一成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背景,常被用于文学、法律和社会批评领域,以警示世人关于正义执行中的漏洞与不公。 从字面意义来看,“吞舟”形容鱼之大,足以吞没舟船,比喻罪行极其严重或势力庞大的恶人;“漏网”则指渔网有漏洞,使鱼得以逃脱,暗指法律或制裁机制存在缺陷。两者结合,形象地描绘了本应受到严惩的巨恶因某种原因逍遥法外的现象。这一成语最早可追溯到《史记·酷吏列传》中的相关记载,后经文人引用和演绎,逐渐成为固定表达。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吞舟漏网”常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形成对比。后者强调正义终将得到伸张,而前者则揭示了现实中可能存在的司法不公或执法不力。这种对比反映了古人对于社会公平与法律完善的深刻思考。在历史长河中,许多文学作品,如明清小说和戏曲,都曾借用这一成语来批判官场腐败或社会黑暗面,增强了其警示意义。 从社会应用角度,“吞舟漏网”不仅用于描述法律领域的现象,还可引申至任何存在监管漏洞的领域。例如,在现代社会,它可以比喻经济犯罪中的大鳄逃脱惩罚,或环境污染事件中的责任方未被追究。成语的广泛适用性使其成为表达不满和呼吁公正的有力工具,体现了语言的生命力和现实关怀。 总体而言,“吞舟漏网”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不仅承载着古代智慧,还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它提醒人们,在任何时代,完善制度、加强监督都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关键。通过这一成语的传播和使用,中华文化中对于公平与法治的追求得以延续,为后世提供了深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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