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抬明镜【拼音】:gāo tái míng jìng解释秦始皇有一方镜,能照见人心等。比喻执法者判案公正严明。出处《西京杂记》卷三:“有方镜,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有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扪心而来,则见肠胃五脏,历然无碍。”示例与小妇人并无干涉,只望大人~替小妇人做主咱。 ★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二折近义词明镜高悬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用于比喻句
“高抬明镜”这一成语,源自中国古代司法文化与历史典故,其形象生动地体现了公正无私、明察秋毫的审判精神。该成语的字面意思为“高高举起明亮的镜子”,比喻执法者或当权者能够清晰透彻地洞察是非曲直,公正无私地处理事务,尤其指在审判案件时明辨真相、不偏不倚。这一表达不仅富含文化意蕴,还承载着人们对清官廉吏与社会公正的深切期盼。 从历史渊源来看,“高抬明镜”与“明镜高悬”意义相近,常被联系在一起使用。其典故可追溯至秦汉时期,传说秦始皇拥有一面能照见人心善恶的宝镜,后来这面镜子成为公正的象征。至汉代,《西京杂记》中记载了“秦镜照胆”的故事,说这面镜子能照见人的五脏六腑,辨明忠奸,因而被置于宫廷以警示官员。后世公堂上常悬挂“明镜高悬”匾额,正是这一传统的延续,而“高抬明镜”则更强调主动秉持公正的行为,形象地描绘了执法者高举明镜、照亮黑暗的姿态。 在文化内涵上,这一成语深刻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它不仅是法律领域的理想标杆,也延伸至日常生活,喻指任何人在处理问题时应保持客观和清醒。古代清官如包拯、海瑞等,常被百姓赞誉为“高抬明镜”的典范,他们不畏权贵、铁面无私的形象,通过戏曲、小说等艺术形式广为流传,进一步强化了成语的道德教化意义。成语中的“明镜”象征着真理与智慧,而“高抬”则体现了主动践行公正的决心,两者结合,凸显了积极作为的正义感。 从语言应用角度看,“高抬明镜”属于褒义成语,多用于正式场合或文学作品中,以赞扬执法严明、处事公平的个人或机构。例如,在评价一位法官审案细致公平时,可说其“高抬明镜,洞悉幽微”;在描述历史清官故事时,也常用此成语烘托其人格光辉。与现代汉语中的“明察秋毫”“公正廉明”等词语相比,它更具画面感和古典气息,往往能唤起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共鸣。 总结而言,“高抬明镜”不仅是一个语言符号,更是中国法治精神与道德理想的缩影。它跨越千年,依然熠熠生辉,提醒着人们追求光明与公正的价值。在当今社会,这一成语仍具有现实意义,鼓励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保持清醒头脑,以明镜般的心去对待他人与社会,从而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通过理解这样的成语,我们也能更深入地把握中华文化中对于善治与德行的永恒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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